周边的情况,他比洛恩这个正经的哨长都清楚。
“其他岗哨里都是一些小人物,靠他们很难凑出一支能和兽人正面对抗的部队。”葛朗特想了想后,忽然建议洛恩,“不过,今天遇到的兽人部落对爵士也许会是一个好机会。”
白天的兽人部落据葛朗特所说,起码也有上千名的精壮。这样一支强大的武装,洛恩冲上去只会死的连渣都不剩。虽然发现敌情也算是有那么一点功劳,可怎么样都算不上是一个好机会。
对异世界的运作不够熟悉,洛恩虚心向葛朗特求教:“怎么说?”
“兽人接近,却没有任何一个岗哨率先发出信号,证明这支兽人还没有被人发现。爵士应该知道谁第一个发出信号,按照惯例会有北境军团的人向您询问具体军情。
到时候,您大可以借着机会主动要求参战。以那支兽人部落的实力绝不可能是北境军团的对手,赢得了胜利,还怕没有军功吗?
说不定,爵士还可以一举成功离开这里。”
葛朗特说的好像挺有道理,一支兽人部落的确不可能是北境军团的对手。如果这点实力都没有的话,北境早已是兽人的牧场!
镀金的道理国人又怎么会不明白,葛朗特一提醒洛恩立刻醒悟。这还真是一个好机会,作为情报的发现者,洛恩想参战,别人有什么借口拒绝?
而且更妙的是洛恩带的是领主私兵,说穿了,就是杂牌兵的角色。他的任务只是带着过来的军队走一遍曾经走过的道路,上了战场,自然有主力军团拼命。
走上一圈就有功劳拿,这样的好买卖,不去简直对不起自己辛苦穿越而来。
“你说的对,我现在就去放信号!”
直到现在,和葛朗特聊了几个小时,洛恩才在利益的驱动下想起了自己的职责。借着法斯特的记忆,来到岗哨最高的地方。
从一大堆的瓶瓶罐罐中找出那些能够增加光亮的东西大把撒在堆作一团的干柴上,接着顺手把火把丢在了上面。
“轰”的一下,顿时火光大作。整个岗哨被照映的好似白天,离的距离太近,洛恩都有一种被闪瞎眼的感觉。
“爵士,这种事情为什么您要亲自来做?”葛朗特动作没洛恩快,等他已经完成了工作,商人才姗姗来迟。
洛恩为什么要自己来点烽火,还不都是因为罗伯特等人没有这方面的知识。让他们来干,只能把事情弄砸。
关于这一点,洛恩也很头疼。偏偏他又没有这么多的时间等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