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和教会信仰挂上钩,通常都会变得比较复杂。以肉球的形态和它的功用,洛恩敢打保票,一定会被认作为邪恶的化生!
所以,包袱中的玩意,绝对不能出现在大众的眼中。
不能明目张胆的使用肉球,洛恩就需要时间来积蓄力量。他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在积蓄力量的时候,被他的后妈给先一步干掉。
凭心而论,洛恩比较倾向第一个办法。很对不起法斯特,但他只是占据了法斯特的身体并不真的是法斯特,对方的记忆与他而言更像是一部深刻的电影。
没有理由要为了一个电影中的角色去冒险,而且他和恶毒的女人又没有仇恨,相反没有她的帮忙洛恩还不一定能找到愿意贡献身体的傻瓜。理论上,他应该谢谢对方才对!
回忆着脑海中有关于他那个后母的身影,洛恩抛掉对方蛇蝎般的心肠可耻的发觉她还算是非常的漂亮。前凸后翘脸儿靓,被这样的尤物榨干,老法斯特就算是死,也死得其所!
忽然,心思飘远的洛恩灵光一闪,又找到了第三个办法。和恶毒的女人有仇的是法斯特而不是他,一些利益上的东西他也不是一定要和女人去抢。
他最想要的,是法斯特的合法身份好给他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既然如此,为什么大家不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非要弄的你死我活?
自以为还有商量的余地,洛恩决定等他有空的时候修书一封去主动向后母示好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可惜,他不知道的是,恶毒的女人在他离开领地的时候就出手干掉了法斯特的生母。
虽然他不介意,但别人不知道。正常人眼中,杀母之仇,能是一封信就可以解决的吗?何况实际掌握领地的女人已经在着手让老法斯特早日升天了,可能他的信还没有写,老法斯特也紧随法斯特的生母而去了。
杀父又害母,洛恩要是说没关系,会有人相信吗?
此刻,说不定已经父母双亡的洛恩心情非常不错。有了解决冲突的办法,安下心来的他开始算起了自己的收获。
十二名黑衣人加上四十五个士兵,一共五十七具尸体。按照肉球的转化比率,他可以得到十九个重生的战士。再加上身边的人手,到时他就会拥有三十五个手下。
几小时前还是一名屌丝,一转眼居然成了手握‘大军’的城主。虽然他的大军人数少了点,城楼也只是一座简陋的岗哨,但该有的体验都不会少。
照这样看来,肉球带他穿越过来还算是便宜了洛恩!就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