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在国际上被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在经济学上讲,指的是价值/品质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奢侈品又是指无形价值/有形价值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
沃尔冈·拉茨勒在畅销书《奢侈带来富足》这样定义奢侈:“奢侈是一种整体或部分地被各自的社会认为是奢华的生活方式,大多由产品或服务决定”。今天,奢侈品在国际上的概念是“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
在国人的概念里,奢侈品几乎等同于贪欲、挥霍、浪费。其实,从经济意义上看,奢侈品实质是一种高档消费行为,本身并无褒贬之分。从社会意义上看,是一种个人品位和生活品质的提升。经济学将奢侈品定义为对其需求的增长高于收入增长的物品。它涵盖范围可能很广,从人参、名牌手表到豪华汽车,都可能是奢侈品。不过,通常人们认为奢侈品是那些非常昂贵的物品,即大部分人消费不起的物品。有些奢侈品既不是必需的又没有实际用途的昂贵物品,如名牌箱包、高级成衣和高档汽车。
然而这种想法并不完全正确,最起码,享受更好的生活是没错的,而奢侈品往往就和更好的生活挂钩,很大程度上,能否用得起奢侈品,就代表你的生活水平是否达到了某一个层次,所以消费奢侈品没错,但无节制无度的消费,甚至打肿脸充胖子,那就大错特错了。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发展,国人越来越有钱,也越来越喜欢购买奢侈品,这无疑增加了我国消费者在国际市场的购买力,目前为止国人境外消费奢侈品已经是全球第一。国人强劲的消费能力使众多国际奢侈品牌对我国市场信心倍增,纷纷加快开辟新店,拓展二三线城市市场,抢占市场份额。我国最初对奢侈品的认识可以追溯到400多年前的明朝,西方传教士利玛窦和庞迪我来到京城,将两座自鸣钟作为礼物献给了明神宗朱翊钧,自此,国人对奢侈品的情缘就此展开。到清朝时期,因为受到了来自西方的启蒙,成立了清宫造办处。主要是为清朝王室制作各类奢侈用品。
上个世纪中期,我国的高端消费市场发展遭遇停滞,但是改革开放后,西方高级腕表、皮具、珠宝如潮涌进入国内,曾经一度我国顾客对舶来的奢侈品盲目崇拜,几乎来者不拒,被很多西方品牌轻视为只认品牌、很好应对的有钱人。
当然,事实上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