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3号孔主拱圈4号、5号桥墩之间,即4号、5号桥墩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钱县长说。
“报告点明了六个方面的间接原因,一是施工单位山河昇龙建设集团公司凌河大桥项目经理部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现场管理混乱,违规乱用料石,主拱圈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钱县长说。
“二是建设单位山河市路桥建设总公司项目管理混乱,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钱县长说。
“三是工程监理单位黄长省公生明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未能制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签字验收合格。”钱县长说。
“四是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山河精细设计院,违规将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地质勘察设计深度不够,现场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五是我们省、市、县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钱县长说。
“六是市、县两级政府盲目赶工期及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批、招投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监管不力。”钱县长说。
“在对事故性质的认定上,报告认为,这是一起重大人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说,已经将26名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钱县长说。
“这26名人员中,我们县有8人。分别是我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志、原副县长高飞飞、原县建筑管理站站长蒲自谦。山河昇龙建设集团公司的古汉科、项万全、游少强、王中、孙连。”钱县长说。
“报告对12名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包括我们的省长、市长。报告还对事故有关人员、事故有关单位进行了严肃的处理。”钱县长说。
“报告要求我们省在中纪委、监察委和高检院的指导下,继续严肃查处这起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报告责成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部分,报告提出了四条要求。”钱县长说。
“这四条要求很长,我简要地说一下。一是省路桥公司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质量和安全责任。二是省公路局、市公路局和市路桥建设总公司要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