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就是聪明!”
还没嫁给他呢,就叫起媳妇来了,真不害臊。
把板栗吃得只剩半袋之后,顾寒声的BB机响了。
“欢欢,部队有任务,我要走了。”顾寒声抱歉的看着她。
原本他想今天陪她一天的,现在看来不行了。
“那你走吧,记得想我。”
唐欢扑到他的怀里,抱着他的腰。
顾寒声不想走了,恨不得时时刻刻在她身边陪着她,只是再不舍得,终究要离开。
门一关上,唐欢就下床,拿起扫把,把地上的纸碎扫到垃圾桶里,然后从书包里拿出课本。
时间过去太久了,高中的知识她都忘光了,她想要考个好成绩,狠狠打唐乐的脸,自然得努力。
把知识点整理一遍,再做了几份习题巩固之后,唐欢拿出一个空白本子,在上面写写画画。
重来一次,她要变强,要走上人生巅峰,第一步,就是赚钱。
她现在还是高中生,做生意是不可能的,她准备当个设计师。
她没有学过设计,但她学过画画,为了赢得那人的青睐,她可是花了好大的功夫去学。
到后面,那人都夸赞她画得好。
本来只是附庸风雅,没想到有一天会成为她赚钱的手段。
很快,一个镂空钻石戒指在唐欢的笔下出现。
再接再厉,唐欢又画了好几张,有项链,头饰,胸针,手链。
一个人住阁楼就有这点好处,没人打扰,画累了,唐欢就休息。
就这样过了一天。
第二天,在所有人都出去之后,唐欢下床了。
明天就是周一,要上学了,她想今天就把事情办好,不然又得拖一周。
唐欢打开衣柜,里面的衣服款式充满了这个时代的特色,而落在唐欢的眼里就是:老土。
选来选去,她选了件白衬衫,底下一条牛仔裤,再把头发扎成马尾,刘海用夹子别起来,露出饱满的额头。
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许多。
唐欢端详了镜子里的自己一会,满意的下楼。
唐邦国和刘芬上班去了,唐乐不知道去哪了,不过她经常不着家,唐欢也不管她。
厨房里有粥,唐欢就着萝卜干喝了一碗就出去了。
她家住在南城,经济已经开始发展,街上人流如织,有走路的,有骑自行车的,汽车也有,不过不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