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边进京,对于刘稷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只是这一回,他们是全付具装,一派边军的装束,不必有所动作,一股杀气便自然而然地流露,令人胆寒。
那是百战老卒身上,用敌人的血肉,所凝结出的。
阴魂。
跨过渭水便桥,已经有人迎在了前面,刘稷远远地看到,放低了马速,低下身在一旁的马车窗口处说了一句。
“郡君,中丞到了。”
马车里坐着四个女子,除了郑氏的贴身侍婢,还有封浩娘子和封寒月,马上要进城了,她自然不能再骑马招遥,就连骑装都换成了普通的常服。
在侍婢和儿媳的扶持下,郑氏下了车,封常清已经带着人走近,上前与她相互一打量,都是一笑。
“大娘,一路劳累。”
“坐在车子里,没什么累着的,倒是你,瘦了许多。”
郑氏回应了一句,看向他身后,作文士打扮的男子,显然并不陌生。
“二十七郎,别来无恙。”
“郡君记挂了,某家倒是无恙,只是有许久未尝过郡君的羹汤,甚是想念。”
“你呀,来看看这是谁?”
刘稷不防被她推到了前面,只能屈身一拱手。
“五郎!”
男子热情地上前,扶住了他的手臂,上下打量了一番,刘稷知道又是一个熟人,可自己却无半点印象。
“听开府说起,某还不敢相信,直到中丞到来,亲口所述方才知晓,了不得啊。”
“都是中丞谬赞,稷实不敢当。”
见他还在喋喋不休,封常清有些不耐烦地拉了一把。
“岑夫子,你这说法要说到几时,先入城吧,到时随你便是。”
“一时情急,恕罪恕罪。”
男子呵呵一笑,刘稷也是一笑,封常清的话,让他知道了这位是谁。
岑参,封常清的铁粉,直接为他写的诗就达十数首之多,其肉麻程度不亚于后世的粉丝,曾经长期佐幕安西,自然认得自己的父亲,两人说不准还是好友。
等到封浩等人一一上前见过礼,一行便重新出发,岑参很快就将兴致转到了,那辆别致的马车。
“此车看着眼熟,难怪,竟是出自我安西镇,想必是宇文晟的杰作吧。”
封常清一愣:“此话怎讲?”
“前几日,有一辆如此形制的马车入城,听说是来自于龟兹的红倌人,出手十分大方,传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