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得赶紧去告知娘子,让她有个准备。”他刚想要动弹,被男子一把摁住。
“还是我去吧,你也别闲着,今天又有不少人逃来,靠着咱们积攒的那点粮食,撑不了多久,得让娘子拿个主意,不能老是这样施舍。”
“又是从巴扎多城逃来的?唐人都破城多久了,怎么还没进兵。”
小五斜了他一眼,摇摇头:“别忘了自己的身份,吐蕃人眼里,咱们是低贱的庸奴,唐人眼里,咱们是吐蕃人的狗,他们就算来了,又能好到哪里去?”
“说得也是,如果不是娘子,你我早就被折磨死了,我盼着他们来,不是为了重新成为唐人,而是杀光这些蕃虏,让他们也尝尝被人当成猪狗,踩在地下的滋味。”
小五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谁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已经无关紧要了,唯一在意的只有自家娘子。
穹隆银城离着这里大约有一百多里的距离,象雄人经营了几百年,怎么也有了一番气象,外廓看着就威猛,内里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虽然因为时代的原因,没有那么整齐和清洁,到处都是低矮的小木屋,和堆满垃圾的街道,散发出令人皱眉的味道。
刘稷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时空的味道,那种有着良好排水、排污设施,有着大量管理人员,有城管有清洁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们一行是从巴扎多城过来的,除了咄骨利,还有陈金这个汉人,不过此时,他们几个都是典型的象雄牧民打扮,脸膛晒得黑里透红地,再经过精心地装扮,一时间很难看出什么破绽。
双方现在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局势,唐人的巡骑没有之前那么严密了,吐蕃人也老老实实地呆在城池的附近,隔着一两百里的高原,隐隐地对峙着。
这一回他只带了四个人来,因为语言有些不通,人多容易出事,象雄人的语言与吐蕃人有着不小的区别,他连那口撇脚的吐蕃话都不太敢轻易亮出来,好在咄骨利粗通一点,一般性的问题都能由他对付过去。
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第一次来,没有什么参照物,好在城里到处都是他们这样子的逃难百姓,一时间倒也不虞被人发现,
“戍主,咱们怎么办?”几个人寻了个僻静处,陈金小声地问道。
刘稷也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一带在后世就是一片遗迹,他来是来过,可是对这座早已经不存在的城市,自然谈不上有多熟悉,想了想,有了。
“大白天的太碍眼,等天黑再说,咱们去象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