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玛不会出事吧。”
刘稷趴在草丛里,看着不远处的那座城池,用勃律话说道。
目测距离超过了一千五百米,人会变成蚂蚁大小,就连穿着都看不清,要是有一具望远镜就好了。
“不会的,最多就是羊让吐蕃人抢了去,还不至于动手杀人。”身为父亲的咄骨利比他还要淡定,很显然这样的情形,不是第一次发生。
刘稷恍然,他是在用后世的思想衡量这个时空的孩子,不到十岁应该是上小学的年纪,怎么也不可能和战争扯上关系,可是在这里,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让一个孩子去冒险,原本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可别人不这么看,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牧羊的小童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将她带出来的目地,就不是游玩,这一点连女孩自己都知道。
于是,最后商量的结果,就是卓玛赶着一群从山民那里买来的角羊,摇摇晃晃地进了巴扎多城,这一晃就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语言问题,这不是后世,十里不同音,百里不相闻,勃律话都不太好使,象雄地区的历史很悠久,有着自己的风俗和语言,它早已经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没有多少资料可追寻,反而咄骨利这些邻近的勃律人,语言中还有几分相通之处。
一个赶着羊群的勃律小女孩,简直再正常不过了,谁知道是城中哪一家财主的佣仆?
他们一群人躲在一个山谷里,将驮马集中一处,所有的人都分散开,丝毫不敢大意地警惕着四周,转了一圈之后。
康老四挨到他的身边,轻声说道:“没有动静,路上几乎无人走动,看来是被截断了。”
听到声音,刘稷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家伙眼睛盯着城池的方向,显然也有些担心,不光是战局,还有小女孩。
结果写在史书上,照理来说,刘稷没什么可担心的,不过身在局中,总会受到影响,装神弄鬼并不是他擅长的事,再说了,自己的到来,已经改变了历史,会不会产生别的影响,谁也难以断定。
“没有动静就是好事,或许吐蕃人跑不到这么远,或许咱们没有追得那么急,一切总会有个结果的,你瞧,那不是来了么。”
他的反应慢了一拍,眼神最好的咄骨利已经抬起了头,不过人没有站起来,只是紧紧地盯着下面的情形,背上的木弓不知道什么时候解下来,放到了手边。
卓玛的怀里抱着一只小羊羔,似乎是刚生下来的,小得就像一只老鼠,身前的那一堆角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