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应该毫无瓜葛,且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此时却因为共同的利益坐在了一起,哪怕在窗外可以清楚的看到电闪雷鸣,偌大的城市都沉浸在狂风暴雨当中,甚至大半个城市都漆黑一片,毫无光亮可言。
也就只有人工岛屿上的那座大厦灯火辉煌,闪电不时从高耸入云的大厦的侧面闪烁而过,甚至直接劈在避雷针上,那嗤嗤的电光如同电蛇一直顺着避雷针蔓延到地上,光是远远的看了就足以让人头皮发麻。
但对于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两个人来说,天雷浩荡,却并不足以影响到他们的心情,实际上在这样的雷雨之夜,两个人手边的茶杯飘散着热气,这是一个每一秒钟都价值连城的夜晚,但他们将时间交给彼此。
“司徒君的观点很有见地,也就是说贵国的秦皇派遣徐福出海访仙,并且成功的找到了长生不死药吗?不过这种传闻一直以来都有过,都说徐福找到长生不死药之后并没有回国带给秦皇,而是选择自己服下。”
本名雾月百丈的中年男人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他盘腿坐着,哪怕从他对立面的这个年轻人口中说出了不得了的事情,他也依然保持着表面上的平静,他是一个老成事故的人,很少因为事情扰乱他的心绪。
“倘若百丈君能有这样的机会,请问百丈君是选择自己服下,还是返回国内交给那位高高在上的秦皇呢?”司徒宇又提出了一个反向的问题,他和雾月百丈大概差着有二十多岁,整整差着一个时代。
但即便是这样,他和雾月百丈说起话来也依然是游刃有余,而且隐隐间处在上风,这倒不是代表着他比雾月百丈更厉害还是什么,而是他确信自己掌握着足够多的秘密,那一个个足以令对方动摇的秘密。
“长生不死这是无数帝王的终极追求,也一直是人类的终极心愿之一,无论是贵国的方士,还是西方的炼金术士,乃至于本国的阴阳师,无数人穷尽梦想前赴后继,都希望能实现这个终极目标……”
“然而经过数千年的探索,却始终不得要领,不知道有多少天姿卓绝的前辈穷尽一生,也没办法抓到长生不老的皮毛,倘若真的有这个机会摆在面前的话……说来惭愧,在下可能会选择自己服用的。”
雾月百丈说到这里脸上浮现出一丝羞愧的神色,毕竟不管站在怎样的立场,这都是一种不道德的背叛行为,可即便是这样,他也确信就算给他一百次机会,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那个条件实在太诱人。
“的确是这样,能有长生不老的机会,谁不想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