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副很丧的表情好多了。]
[殿下从来不叹气!太好了!]
太子心里头也在刷弹幕:
[水!]
[茶水!]
[加甘草的茶水!]
[啊好饿,匆忙吃的茶泡饭不顶事啊。]
[娘你别走…御膳好难吃。]
御膳到底是否难吃这件事,见仁见智。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很好吃,因为有权力的光环。
对于太子来说,口味太平和单一啦!又油腻又满是酱油味儿,没意思。
于谦在旁边飘着,看年仅十二岁(虚岁)的太子殿下如此老成练达,他欣慰的笑了笑。
太子非常自觉的下了朝之后去喝了一大壶茶水,然后上课,下了课之后吃饭,吃饭之后去读书,夜里挑灯夜读。一副好孩子的样子,到了次日清晨,天微亮的时候被白小兰轻轻唤醒,房檐下的鹦鹉:“咯咯咯~咯咯咯~”
朱佑桢还没起床先笑了起来:“哈哈哈,三妹太可爱了。”
门开开了,一条被擦干净爪子的细犬跑进来,跑到床边上,舔他的手。
一只矮矮胖胖的小京巴费劲巴拉的翻过门槛,连滚带爬的跑过来,蹿到脚踏上,唧唧的叫着。
没错,这只鹦鹉就是小公主送的。小公主读书学到‘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两首诗分别是诗经和颜真卿的作品,小公主很想要一只报晓的公鸡。
她想要什么都很简单,只要拉着父母的胳膊晃啊晃,晃啊晃,就能得到。
一只鸡到不算什么,可是公主的寝宫中养一只鸡实在不像话,坤宁宫中的宫人凑在一起为娘娘商议这件事,商议了两天,负责添水添米的人看到房檐下会吟诗的鹦鹉,送去和一只叫的清脆嘹亮的公鸡养在一起,又过了几天,鹦鹉终于学会鸡叫了。立刻送到公主眼前。
公主刚开始很喜欢,第二天早上就崩溃了。她要睡一个小小的懒觉,可是这鹦鹉醒得早,醒来之后就开始叫,叫声也是那样高亢嘹亮。于是,小公主就把这只很可爱的鹦鹉送给她最喜欢的大哥啦~
朱佑桢笑看细犬的四条大长腿和京巴的四条小短腿,凑在一起显得高的越高,低下头才能舔到小矮狗的头顶,那矮矮的小京巴四条腿加一起都比不上人家一条腿。
准备起床时才发现自己腿疼,准确的说是腿上的肉酸痛,平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