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桃花开,开了不久,就落了满地粉白。御花园中百花齐放,梨花、迎春花、海棠、山茶、白玉兰、牡丹、杜鹃争奇斗艳,站在假山上俯瞰御花园,只见姹紫嫣红美不胜收。
月明星稀的时候,文四又提着酒和桃花来找于谦喝酒,进了东宫找过去,发现他住在书房,这可不错:“廷益!我来了!”
“多谢多谢。”于谦正在窗边写书,见文仙姑又悄悄摸摸的飘进来,连忙放下书,起身相迎,又见她拎着酒坛子:“几年未见,仙姑风采依旧,您请坐。我去拿酒杯。”东宫中好像没有酒杯。
文四哈哈一笑,甭说是几年没见,就算是几百年没见,我也是风采依旧啊:“别去了,我带着全套的家伙事,坐坐,甭客气。”
屋内无需点灯,两位鬼仙都能在黑夜视物,她上下打量于谦,他似乎对自己进行了微调,除了须发乌黑之外,脸上也比较光洁平滑,看起来三四十岁的年纪,穿了一件白色软袍,外罩银灰色宽边白地鹤氅,看着就那么仙风道骨,一副羽化飞仙的有道真人模样。
于谦瞧着她从袖子里掏出一大把香蕉,几个红枣,一只烤鸡,一个包菜,两只金碗。
在她拿出一根火腿的时候,于谦情不自禁的咋了眨眼,怀疑自己看错了。
这是一根棕红色的、干燥收缩而完整的猪后腿,正经的金华大火腿,一整条,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咚的一声,听起来很沉,看起来也很沉。
“给,花果山的香蕉,寿星佬的红枣,吃了有好处。”文四大刺刺的坐在他对面,掏出一柄银花丝嵌多宝的波斯匕首,来片着这根上好的火腿,切出来的长片薄如蝉翼,几乎可以透光。
卷起来放在嘴里一咬,那猪肉的醇香、岁月沉积的味道、略有点烟熏的味道,非常好吃。自斟自饮:“你吃肉么?”
于谦:“吃……”
他见过火腿,金华火腿一直都是宫中的贡品,有时候皇帝会赏赐给大臣,于谦也曾下朝回家的时候骑在马上带着一只火腿。煮汤或炒菜的时候放一点,就非常香,他从没见过这样切薄片生食的吃法,这是什么吃法?火腿…刺身?
文四又从袖子里摸出一只白玉盘,这玉质纯净,泛着白皙油润的光泽,再怎么外行的人看到这只盘子也知道会很贵。她飞快的切了十几片薄片,卷好了放在盘子里:“请。这火腿是我做的,特意少放了些盐,生吃时稍微有点咸,但是很够味。外面的火腿太咸,只能做菜用。”
“原来如此。”于谦便和她推杯换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