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好奇,
就这么幻想,
就这么孤单的童年。”
苏清寒说着将唐正刚刚唱过的歌词,轻哼了一遍。
“郑公子,你再唱一首呗。”
“对对对,郑公子唱的真好听,再唱一首,再唱一首。”
“郑公子,你能教我唱曲儿吗?”
“…………”
唐正无奈的笑了笑,他喜欢唱歌,穿越前上大学的时候。
每到周末的晚上,就会抱着吉他,站在街头卖唱。
其实也算不得卖唱,因为给钱的只是少数。
快节奏的时代,来来往往的人群,能够有人停下脚步听他唱,就已经很不错了。
在宣朝唯一不同的是,穿越前用的是电音吉他,效果更加好一些。
“那我就再唱一首《情非得已》吧,情非得已你们知道什么意思吧?”清了清嗓子,便又弹唱起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喔……”
情歌对于女生来说,永远都是大杀器,古代人也是如此。
你像“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可古时候并不是只有这种很高雅的表达爱情的句子,更多人还是会你侬我侬的说些情话。
苏清寒有些芳心荡漾,她有种直觉,唐正这首歌就是唱给自己听的。
只是,一直到唐正已经是个阉人,兀自摇了摇头。
孙芷君这个时候走到苏清寒身旁,“清寒,要不就今天给郑公子洗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