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进车里,我下意识的望了眼对面的大日集团总部楼,发现大日集团的门前全是破碎的玻璃茬子,台阶上隐隐还有几片没有干涸的血迹,停车场里或站或蹲的聚集着一帮小青年,不过一个个都狼狈不堪,身上多多少少都挂点彩,几个年龄略大的环卫工人正胆战心惊的在清理卫生。
我拍了拍脑门自言自语:“有点冲动了。”
往李沧区警局赶的一路上,基本上每走一段我都能看到一两家被砸的店铺。要么就是一些拎刀拿棍的小青年正急急忙忙的往车里钻准备离开,当然看到最多的还是响着警笛的警车风驰电掣的马路上巡逻。
“确实冲动了!”我再次拍拍脑门苦笑。
当我驱车开过警局的时候,看到几个警察正态度强硬的押着一个小青年往里面走。两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中年夫妇不住的在旁边求情,看样子应该是小孩的父母。
那小青年顶多十八九岁,满脸的稚气。可能觉得他爹妈在旁边啰嗦,自己有些丢人,昂着脑袋叫嚣:“爸妈。你们回去吧,不用管我,等我出来以后,我也是大哥了,到时候再好好孝敬你们!”
青年的父亲气的浑身哆嗦,上去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抽在儿子的脸上,暴跳如雷的咒骂:“你这个败子,给我闭嘴,让你好好读书你不听,非要在外面胡混瞎混。”
“我就是要混社会,就是要扬名立万!”青年梗着脖颈咆哮。
“老哥你回去吧,孩子犯了错必须得让他知道错在哪,故意伤害,至少五年起,出来以后岁数也不大。希望他在里面可以改过自新。”一个年龄稍微大点的警察劝阻男孩的父母,接着叹口气摇摇脑袋:“社会哪有那么好混。”
对于那警察的话,我格外感同身受。坐在车里自言自语:“是啊,社会哪他妈有那么好混。”
很久以前我也像刚刚那个孩子一般,觉得混社会不过就是打打架。比别人凶点狠点,就能出头,可能会有点危险,但绝对不会致命,时至今日,见过太多肮脏。看透太多生死的我早已没有了当初稚嫩的念头。
混社会这行虽然外表看起来光鲜靓丽、嚣张霸气,既来钱快,还倍儿有面子,运气好点可能一趟活就是别人好几年奋斗的成果,但谁又能想到你可能随时会被人砍死,随时有可能让丢进监狱判个无期、死缓。
混社会的人。就是一批强烈透支自己生命的赌徒,拿自己的小命搏一个看不清摸不到的未来。
混好了,呼风唤雨、前程似锦。
混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