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
“那是什么情况?”
听到费大圣的建议之后,大老板和云锦蓝都感到有些茫然。
很显然,在他们的联邦里面,并没有什么民兵的说法,也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特殊的武装力量组成形式。
他们两个人,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民兵这两个字。
“你们连民兵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可真是遗憾啊!”
费大圣听了,不由得大感惊讶道。
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个小世界里面,竟然出了正规军之外,并没有民兵的说法。
所谓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
同时民兵也是国家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规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事实上,在奴隶社会,自.由民出身的男子都有义务服兵役,平时耕收,战时出征,后世称之为“民军制度”。常备军成为武装力量的主体后,不少国家则以种种形式和名称组织群众武装,作为常备军的辅助力量。
地球上的华夏国家,在北朝时期已使用“民兵”一词。
据《魏书》卷五十一记载,北魏文成帝兴安二年,淮阳王皮豹子曾上表:“臣所领之众,本自不多,唯仰民兵,专恃防固。”
北宋时,民兵(亦称乡兵)逐渐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神宗熙宁三年,政治家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倡训民兵。熙宁五年,民兵隶属兵部。哲宗嗣位后,废除民兵。
元顺帝时设立民兵万户府,下诏各地组织民兵(亦称义兵),结堡自卫。
明朝也曾组织民兵(如民壮、土兵等),戍卫边疆,守护城池,维持治安。
清朝乡兵(又称乡团或民壮)遍于各省。
上述历代民兵,虽在抵抗外来侵略中起过作用,但多为地主阶级用以维持统治的工具。真正为抵御外侮、反抗侵略而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武装,有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人民反抗倭寇斗争中的义兵、清道光二十一年广州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中的群众武装等。
在世界其他国家,英国是较早以“民兵”为名组织群众武装的国家之一。
在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