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臭小子,小时候吧,还算可爱,黏我黏得很紧,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有一天,整个人就变了,变得爱理不理的,个性一点也不可爱,搞得我都不知道跟他怎么相处了!”
“那是因为你太热情了,没几个人受得了。”风毅叹气,心里很同情儿子。
试想一下,一个六岁的小男孩,房间被打扮成粉红色,还是HelloKitty的风格,到处都是蕾丝,谁不会崩溃?
风铃的“摧残”之下,亚季没有崩溃,只是性格冷一点,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为了此事,风毅和风铃沟通过无数次。
亚季是男孩子,不是女生,不要每次都把东西搞得粉红色,影响孩子的心情,结果风铃根本不听,弄得他在中间左右为难,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风、毅!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我太热情,没几个人受得了?”风铃不高兴了。
“有谁会像你一样,把小男孩的房间全部都弄成粉红色的?”风毅没好气。
“粉红色很好看啊!”风铃觉得粉色是全世界最好看的颜色。
所以希望儿子也和她一样喜欢。
“我不是说了,亚季是男孩子,男孩子怎么能用粉色?”
“不然用什么颜色,用你那种乌七抹黑的灰色吗?那样的话,房间死气沉沉的,多压抑。”风铃还有理了。
风毅说不过她,干脆不说了,只是在心里深深地同情儿子。
小家伙听着风铃的话,庆幸自己没有这样的母亲。
不然他一定会疯掉的。
上官知行笑着看他们斗嘴,内心其实是有些羡慕的。
如果她的性格有风铃这么直接就好了。
有什么问题直接说出来。
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和上官彻就不会冷战了吧。
唉……
上官知行长长地叹了口气,转身窗外,心里想着,上官彻什么时候会来。
他来了之后,自己又该怎么开口,从哪里开口……
两个小时后,车子抵达风毅和风铃住的地方。
这是一个纯朴的小镇,所有的房子都是白墙蓝顶,爱情海的风格,十分幽静。
风铃和风毅住在离热闹的中心有一段距离的别墅区。
上官知行很喜欢这里,去闹区近,又不会被吵到。
风毅把上官知行的行李搬进房子。
因为他们到的时候,正好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