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而这些非政府武装组织很多都打着反以旗号。
如果沙特采购的“标枪”落到黎巴嫩真主党手上,倒霉的就是以色列国防军。
多次碰壁之后,沙特把目光转向了东方。
显然,沙特看中的不是“低配版”的外贸型,而是货真价实的HJ-12。
要知道,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在性能是与“标枪”匹敌的只有HJ-12,其他几种单兵反坦克导弹要么是制导方式落后,要么是射程太近,比如法国的“艾利克斯”的射程就只有区区600米,而俄罗斯的AT-14“短号”采用激光驾束制导模式,不具备攻顶能力,射手的安全很成问题。
至于价格,反到不是什么问题,毕竟HJ-12肯定比“标枪”便宜。
最初,华夏并不打算把HJ-12卖给沙特,理由跟美国一样,担心这种先进的反坦克导弹落到极端组织手里。
别忘了,俄罗斯早就出兵叙利亚,而沙特一直在暗中支持叙利亚的反政府武装。
虽然华夏与叙利亚内战无关,但是与俄罗斯的关系摆在那,肯定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导弹摧毁俄罗斯的坦克。
结果就是,华夏只答应出售沙特看不起的“低配版”。
在经过多次艰苦的谈判之后,直到两年前,也就是王栋到沙特开厂,准备向沙特出售新式枪械的时候,华夏当局才松口,而且只是变相答应出售HJ-12,即与巴基斯坦合作,由巴基斯坦代理销售HJ-12的外贸型。
当然,也就有了“RA-12”这个代号。
至于后缀的“ER”,那是“增程型”的含义,即射程由2000米提高到了4000米。
虽然由巴基斯坦销售,但是出售给沙特的RA-12ER全都在华夏生产,主要性能与华夏自用的HJ-12没有区别。
按照合同,沙特用22亿美元购买1000套发射装置与10000枚导弹。
显然,这个价格一点都不便宜。
为了尽快拿到导弹,沙特已经支付了10亿美元。
到伊拉克内战爆发的时候,沙特获得了大约300套发射装置与3000枚导弹,只是已经用掉了一大半。
别忘了,由沙特牵头的阿盟联军一直在也门战斗。
因为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些导弹只能由沙特军队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所以RA-12ER全部用来装备在也门作战的沙特军队,替换“霍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