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说海玉还离过婚。
虽说跟朱贵那个疯子并未圆房,但总归离婚的名声不大好听。
如果她的第二次婚姻不能慎重挑选,难道还要再离一次吗?
张云秀可不认为海玉有这个勇气一而再,再而三的离婚。
跟朱家这一次她都能够一忍忍这么多年,前世甚至被打死都没提过离婚两个字,可想而知她的脾气。
第二次婚姻若是再不好,张云秀毫不怀疑这死丫头依旧会为了所谓的面子而活受罪!
作为最亲密的朋友,张云秀可不打算眼睁睁的瞧着她往火坑里头跳!
可……又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她离开淮香县呢?
张云秀犯了愁。
这种事情她根本没经验呀!
前世她也是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国家对各个城市的人口流量管制的没有那么严格的时候她才随着农民工进城的大流前往城市。
说起来她也算是赶上了个好时候,那会儿北上广各个大城市城市需要廉价劳动力的时候,到处都在规划建房子。
那个时候她最初已经在淮香县摆了好几年的小摊,天天早出晚归。
本来打算跟着几个老乡一起出门打工的,但是跑到城里一看,发现打工挣钱还没有她摆摊挣得多呢,就又重操旧业在市里摆起了小食摊。
而出乎她意料之外的,在城市里她的小摊生意比起县城可是好多了。
那些住在城里的人也比县城的花钱大方点。
“你也别那么急,回头我托人问问,看看有啥法子能让你在市里头落户不。”张云秀想了想,打算还是先把海玉这丫头稳住:“嫁人的事儿你先等等,就算真对那个男人有好感,但已经结果一次婚的你也应该打探清楚他家里人是什么性子吧?”
就好比当初她嫁给白霆的时候。
白霆这人的确称的上是完美,可白家人就不行了。
好在白家跟白霆之间也就是养育关系,她男人跟白家的关系也不怎么亲近。
否则只要一想到还要跟前世害了自己的这一家子虚与委蛇,张云秀就觉得还不如离婚的好。
“唉,我再琢磨琢磨吧。”
海玉叹了口气,也没抱什么希望。
除非有点关系,要不然想要去市里落户哪有那么容易呀?
当初闹饥荒的时候国家就下达了一系列的政策,这两年很少会有外地人能够在本地落户,要么嫁人要么就是能走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