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再通俗不那么好听点儿就是——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因为同为极端的利己主义者,所以安宁清楚的很,她不会相信权煜皇说喜欢她的鬼话,而权煜皇呢,同样也不会相信她说喜欢他的鬼话。
即使他们心里彼此都清楚得很,像他们这样的人,一旦说了喜欢,那一定是喜欢极了。尽管还没有达到‘爱’的程度,但他们这类人能够说出喜欢,真的已经是喜欢的极致了,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应该就可以称之为是‘爱’的程度了。
可就算他们彼此之间都清楚这件事儿,可不管是从感情上还是理智上,他们都不愿意去相信。
因为他们最爱的,是他们自个儿。
“权煜皇,你说奇怪不奇怪,咱们俩这样儿的人,居然凑到一块搭伙过日子了。”
面对她没头没脑的话,男人不予回应,只是用大掌按了按她的天灵盖,“五爷说了,睡觉。”
“睡了睡了,我没有没睡觉啊。”安宁还是睁着她那双狐狸眼儿,亮晶晶的盯着天花板,“权煜皇,真的,如果是你的话,我愿意去试一下。”
即使这结果会让她很痛苦,会把她推到深渊,她也想要试一下。
“我其实是一个特别喜新厌旧的人,我跟你不一样,我一点都不念旧,我也不专情。我特别的三心二意。我之所以把一样东西使用很久很久的时间,不是我念旧,单纯只是我穷罢了。如果我有钱的话,我一定天天换。不管是什么,我都要三两天就换掉。谁让我有钱呢?可惜的是,我穷。我换不起。我只能把一样东西用上很久,直到用破了,用坏了,我才会去换新的。”
权煜皇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书页,耳边也不知道将她的自言自语听了多少,“现在你天天儿换新的都成。”
“是啊,毕竟我现在有钱了嘛。我都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少亿的身家呢。”安宁眨巴眨巴狐狸眼儿,脑袋舒服的枕在男人的肩窝上,“真的,我不是念旧的人。打个比方吧,你权五爷有十块钱,你不管是矿泉水还是可乐雪碧你都买的起,这种情况下你说你喜欢喝矿泉水,那我是相信的。可我身上只有两块钱,我只买得起矿泉水,我说我喜欢喝矿泉水,你信么?反正我是不信的。如果我有钱买的话,雪碧可乐我不知道喝的有多美滋滋呢。就是这样儿的道理。”
耸耸肩,安宁轻描淡写的说道:“所以你权五爷是念旧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因为穷,因为情况不允许,所以我才看起来好像也是一个念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