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曰:
平虏尤如驱虎狼,汉刀神弩飞寒芒。
陪君醉笑冲沙场,雪中留得侠骨香!
辽阔的草原是野兽出没的天地,不仅是狼群,虎豹豺狗之属也有许多。大队人马行动无碍,但如果是落单的行旅,自然就会成为它们的口中食物。
而苍狼自古以来就是北方蛮族的图腾圣物,没有特殊情况,匈奴人也不会去射杀它们,因此,狼群大肆繁衍,随处可见,即便是遇到大队的骑兵队伍,它们也并不会逃跑,而是成群结队远远看着,等候着有机会饱餐一顿。
有时候的等待并不是没有价值,比如今天,在不久之后,就会有一顿可口的大餐留给它们了。仿佛对死亡和血腥有着天生的嗅觉,远处的沙丘之上,有大批的狼群开始聚集。
草原上的飞火勇士从来不怕野兽的侵袭,他们是天生的猎手,追踪和猎杀是拿手活儿,黑夜行走时,身上的煞气,就连狼群也要退避三舍。不过今天,情况好像有些例外。
就在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那些身披黑色披风的汉军骑兵,忽然开始包抄围杀过来。本来的预想可不是这样的!汉人应该趁着匈奴大军还没有杀到的机会,赶快纵马逃窜才对。可是他们就这样杀过来了,仿佛草原成了他们的地盘儿,要来驱赶忽然闯入的不速之客似的。
离火和七火率领着二十几个身披火狐披风的部从简直是出离的愤怒了,在草原之上,还没有人敢对飞火发动攻击!他们是草原百年的守护者,是大漠神墨云白的部众。就连历代大单于都要敬重三分,汉军怎敢如此!
飞火勇士是从来不会逃跑的,大漠孤烟之下,他们一起举起了手中的弯刀,列成一个半圆防御形,想要给当先冲杀过来的汉军百骑一个狠狠的教训,飞火勇士们的身手,岂是这些普通的骑兵士卒所能比的吗!
然而事实证明,他们想错了。个人武勇在别的军队面前也许可以有用,但他们今天遇到的是黑鹰军。
对面的这些家伙很强,从他们的敏捷动作上,元召第一眼就看出来了。因此他并不打算去无谓的牺牲任何一个黑鹰战士。他招手之间,派出了两个百人队,给他们的命令是,去把对面的敌人飞骑狙杀而不是去拼刀!
对于这样的小规模战斗,元召手下第一勇将公孙戎奴早已经不感兴趣。自告奋勇带队出战的是韩嫣,自从出得长安跟着元召一路冲杀到今天,这位贵族子孙早已经脱胎换骨,整个的人从里到外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马当先,弩箭挽在臂间,虽百骑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