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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撩最浪的妞(……)(2 / 3)

但他并没有见到理查德,因为他在色雷斯首都雷默尔城惹了点麻烦,为了避免被人乱刀砍死,直接溜之大吉了。

“你究竟惹了什么麻烦?”有人问。

“我四海漂泊,居无定所,以歌为业……”

“说人话!”

“我到处唱歌的时候,勾搭了一个长得漂亮身材火爆的美女,谁知道特么居然是一个公爵夫人……”

“卧槽!”

和公会里面大多数魔法师们完全相反,王土豪是个实实在在的风流浪子。穿越之前,他就有过两手两脚数不完的女朋友,其中一些,他甚至连人家叫什么都记不清了。穿越之后,他一开始倒是还管得住裤腰带,但自从单飞之后,他就开始渐渐恢复了风流浪子的本性。之前都还只是话语撩拨,这次遇到了个跟他一样风流的女人,顿时就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其实公爵夫人的作风,公爵自己也是知道的,他也未必在意。只是……唉!”王土豪似乎很感慨地说,“谁叫我长得太帅,引起了他的嫉妒呢!”

这话实在自恋得过分,但大家却又无法反驳——王土豪的相貌,是游戏当中最高档氪金皮肤之一“圣徒”。那真是帅到伤天害理的地步,要是他能以这相貌穿越回去,投身影视业的话,绝对能混到上亿的身价,力压各路小鲜肉。

嫉妒的公爵派出了杀手,想要干掉吟游诗人“奈必灵”(王土豪本名王必灵,穿越之后给自己的化名则是奈必灵,就改了一点点)。遗憾的是,他派出的那个杀手刀不够快,拳头不够硬,反而死在了王土豪的剑下。

堂堂公爵可以派出的杀手远不止区区一个,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源源不绝,而且还越来越厉害。所以王土豪杀死了杀手之后,果断离开了雷默尔城,表示要到远方去追寻新的爱情。

那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

现在王土豪大概在色雷斯王国的东部,靠近兽人草原的地方。如果熊猫想要去跟他会合的话,一直向西走,估计要走上十天半个月。

当然,熊猫并没有去跟王土豪会合的意思。

他这一趟是想要去兽人草原,见识见识兽人们的生活方式。

经过十几天艰难的跋涉,熊猫最终走出了戈壁。

一路上,他不止一次见到了人畜的骸骨。这些骸骨应该都有相当长的历史了,风化得很厉害。在其中还有一具特别庞大的骸骨,虽然已经散落一地,但光是肋骨残余的骨架,差不多就跟熊猫一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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