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暴涨了几分,甚至身上的金色羽毛也变得愈发坚硬,那层层羽毛甚至有种铁化的感觉,用手弹击两下,会发出清脆的金属颤抖的声音。
金爪秃鹰听到叶天的吩咐,啾啾仰天叫了两声。
已经在朱雀谷四周安居下来的众银爪秃鹰,纷纷飞起。
这些秃鹰根本修为的不同,所体现出来的爪子的颜色也有所不同。
大部分的秃鹰爪子是灰白色的,只有一千多只是银爪。
可就是这一千多只银爪秃鹰,毕竟他们是高空的领主,战斗力虽然比不上妖兽,恐怕也差不了多少了。
金爪秃鹰一声令下,千余只银爪秃鹰四散飞去。
在距离朱雀谷七十余里的地方,一行人正用马车托着十几个大箱子,朝着朱雀谷的方向走来。
那些箱子显得异常沉重,虽然每批马都强壮无比,可走起来速度却是极慢。
甚至因为箱子过于重的原因,在队伍后面留下了深深的车辙。
“赵大哥,掌门原来是个财主啊,竟然有这么多金银财宝,我以前见都没见过呢。”
一个长得有些瘦小,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男孩跑到领头的一人身边,满脸放光地说道。
那领头之人看了瘦小之人一眼:“就跟我之前见过一样。”
“嘿嘿,赵大哥,如果我们把这些财宝弄回去,那我们以后是不是可以在洋灵府买一套大寨子,跟那些有钱人一样整天吃香的喝辣的,再也不用担心会被野兽攻击,会被人杀了啊?”
“这个……”领头之人目光闪烁。
在他当初加入这群孤儿之时,他曾听朱雀说过,有一天,他们会在洋灵府最好的地段买最大的房子,然后他们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起,没有饥饿没有忧愁,永远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说起来,时间一晃过得真快,如今已经过去近十年光景了呢。
这个领头之人,自然就是赵大。
他跟赵钱孙他们一起去北马庄找当初叶天埋下的金银财宝,日夜兼程,甚至连晚上都不敢休息,眼见天亮前就能够回到朱雀谷了。
赵大咧嘴一笑,摸了摸身边的少年:“十七,有掌门在,以后我们应该不仅仅可以住大房子,而且学要受人尊敬,再也不用像之前一样,被别人像狗一样赶得到处都是,被别人唾沫,骂我们是有人生没人养的野种了。”
“嗯!”那少年重重点了点头,搔了搔脑袋,突然道:“朱雀姐跟叶掌门,真是天生一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