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两个小丫鬟,一块过去,以免东西干净,盛惟乔让大家都尝尝,她一个人拿不过来。
毕竟盛惟乔这行人就算没在找雅间,也不可能一块去个小摊子上坐的……那小摊子的规模,八成也是不够他们这些人挤呢。
绿锦她们去了没多久,就由菊篱专门端了两只炖盅送回马车了:“小姐,吃食很干净,做的人手脚也利落清爽。”
盛惟乔笑道:“那可正好,不然八妹妹从你们去买的时候就巴巴的趴在车窗里看着,若是不让她吃,她恐怕得惦记上整晚。”说话间翻下马车里的暗格,支出一张小桌子,让槿篱接了炖盅放上去。
这时候外面还有天光,马车里是比较昏暗了,不过因为要吃东西,槿篱机灵的将车中两盏黄铜镂刻瑞云纹荷花灯点了起来。
就着这灯光,盛惟乔揭开炖盅上的盖子,见着里头的吃食,就轻轻“咦”了一声,露出讶色,说道:“长安就是长安,这样的吃食,居然路边一个小摊子也就卖了吗?”
公孙应姜本来因为不饿,兴致缺缺,闻言伸头过来一看,道:“这是……鹿筋?”
质地不算很好的炖盅里头,色泽艳丽的红汁间一条条晶莹软糯的蹄筋引人食欲,中间还有火腿、冬笋、香蕈等配菜,上头撒着一层青白交错的葱碎,这一幕配合开盖后浓郁的香气,哪怕公孙应姜这种不饿的人,都有些垂涎三尺之感。
像盛惟妩之前就想吃东西了,这会儿更是迫不及待的从暗格里翻了银匙在手,看着盛惟乔,等她发话开动。
“八妹妹你先用吧!”盛惟乔莞尔一笑,摸了摸她脑袋,看着她欢呼一声,急急忙忙享受的模样,方对公孙应姜道,“还一盅,应姜你先尝尝,这东西可不是容易做好的,也真难为这路边一个小摊子,也弄的这样清爽不说,开盖之后还没腥臊味,看来应该是行家做的。”
她这么说是因为鹿筋难烂,腥味也重,所以想做的好吃,非常的费功夫,得提前三日捶打,使之尽可能的松软,还得不断汆水,绞去其中的臊味,然后先后用肉汁汤跟鸡汁汤煨,加秋油跟酒,微纤收汤【注】。
到这里是纯粹的白汤,而这会搁她们面前的两盅鹿筋,却还得再加火腿、冬笋、香蕈继续煨成红汤,继而撒上葱碎,才是成品。
这做法虽然现在谈不上绝对机密了,却也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说句实在话,虽然如今天下承平日久,世道繁华,不过鹿筋也不是寻常人家能吃到的,更遑论是做法了。
以盛惟乔的出身,对此固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