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城镇不断兴起。广东的佛山镇,在景泰年间已经是“民庐栉比,屋瓦鳞次,几万余家。工擅炉冶之巧,四方商贩辐辏”的铁手工业市镇。江苏的吴江县厢村,嘉靖时“有前后二村、居民数百家,铁工过半”。震泽县的檀丘镇,成化中年“居民四五十家,多以铁冶为业,至嘉靖数倍于昔”。
嘉靖皇帝完全解散了匠户,嘉靖以前明朝还有匠户。在元代,铁冶业是实行以奴役劳动为主的工匠制度。工匠分为“系官人匠”、民匠和军匠三种。他们在官营铁冶业的矿山或作坊服役,在匠官和工长的监督下劳动,倍受残酷压迫。特别是军匠,经常受到封建官吏的鞭笞,丧失了人身的自由。这种落后的生产关系大大阻碍着铁冶生产的发展。
元末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了这种落后的工匠制度,使匠户获得了较多的人身自由。如各地遣派到京师的匠户是“以三年为一班,更番赴京轮作。三月为期交代”。洪武二十六年(1393),又重新规定为五年一班、四年一班、三年一班、二年一班、一年一班等五种服役办法。在这种工匠制度下,官营铁冶所的夫匠为官府服役和为自己劳动的时间分开了。当时遵化铁冶厂的民匠、民夫就是“每年十月初到厂办料,次年三月终放回,即一年中半年为遵化铁冶厂开矿炼铁,半年归本人自由支配.这样工匠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了钢铁生产的发展。
明初,封建政府鉴于官营铁冶业的工匠不断逃亡、怠工,以至暴动,致使官铁冶开闭无常,日益走上瓦解、衰落的道路。明政府于洪武二十八年被迫下令罢除各处官冶,允许私人自由采矿冶炼,按产量纳税三十分之二。从此,明代的民营铁冶业就大为发展。
嘉靖年间的造船业更需要大量钢铁制作铁锚、铁钉、铁环之用。从嘉靖元年开始,每年仅造漕船一项就需铁8393070斤。
同时,大明国对外贸易中大量铁制品的出口,也促进钢铁生产的发展。明帝国是海外贸易高度发达的一个国家,许多铁制品特别是铁锅、铁针等已向日本、柬埔寨、缅甸、爪哇、吕宋(菲律宾)、越南交趾和朝鲜等国家大量出口,甚至还有远销欧洲。
从嘉靖元年开始,大明国的钢铁产量开始激增,到了嘉靖五年,大明国的钢铁产量居然达到了60万吨。
钢铁为明王朝提供了动力,和钢铁工业一起发展的还有采煤业。
因为征服了日本,所以明朝的铜产量激增一倍,铜能够为明朝军队的新式连珠铳提供子弹。而更多的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