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嫁妆留给自己的女儿,那是天经地义!
因此,顾薇薇跟区氏签的合同,那是有效合同,不能因为顾薇薇过世了,这合同就无效了。如果真那样的话,我就要问问,你们哪一位夫人带进来的嫁妆,是不是也不能传给自己的女儿?
如果你们说不说,那我就只去去问问法官了。”
人家说的不错,那顾薇薇的嫁妆,谁敢说不能传给自己的女儿?
又有谁的嫁妆,是要交给族里,而不是传给自己的儿女?
做区家的女儿已经够委屈了,不能继承区家的股份,这当妈的心痛女儿,只能把自己的嫁妆,给女儿做补偿了。
她顾薇薇把自己的嫁妆给自己的女儿,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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