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辛伍瞪了她一眼,“我怎么不是好女孩了?虽然我从小喜欢乱花钱,喜欢跟男生一起逃课出去玩,还跟人打架,但是我知道我是个好女孩。”
何莎莎竖了竖大拇指,“你厉害啊!逻辑完美,毫无破绽。”
还别说,何莎莎是真的打从内心佩服傅辛伍,人家家世比她好无数倍,可却也比她聪明无数倍。从小就知道跟外公家好好相处,比她有脑子的多。
自己没认识南绯之前,简直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
谁知道傅辛伍听到她这话反应更大了,用力摇了摇头,“别说了,什么逻辑完美,毫无破绽这话我不想听。”一听就只有警察才会说,一定是余凤纪的口头禅。
天知道,余凤纪根本没有什么口头禅。他就是个话很少的人,平时说的每句话都在点子上,可谓是一语中的干脆利落。
何莎莎用更奇怪的眼神看着傅辛伍,“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我……”傅辛伍犹豫了一下,抬头瞅着何莎莎,满心的纠结。这一位已经能在大老爷们天下的军事学院横行霸道,就不是个女人,比男人还男人,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跟何莎莎说,她能明白吗?
何莎莎看她那脸色就猜到了,“是跟余凤纪有关系?”她曾经好歹也眼瞎的喜欢过乔竟轩,小女生谈恋爱这种事,她又不是没经历过,只是过程太惨而已。
“什么?”傅辛伍大惊失色,直接从长椅上跳起来。
“你终于发现余凤纪喜欢你了?”何莎莎心想她还不算太傻,终于发现了,她们都以后这俩人要一直这么下去呢!毕竟一个不说,一个想着曾经的暗恋对象。
现在说开了也挺好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什么时候知道的?不对,是有多少人知道?”傅辛伍的反应还是对的起她智商的,连续问了三个问题,各个都抓住了关键点。
“看出来的,余凤纪看你的眼神虽然很克制,可一个男人看心爱的女人时的眼神是不一样的。至于什么时候知道的,应该是余凤纪抓着不让你出国的时候,以前也有过怀疑,后来绝对不可能就没多想。但他抓着不让你走,就是傻子也看出来了。”
何莎莎经过军校的洗礼和以前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做事少了以前的冲动毛躁,说话也是条理分明。这其中少不了南绯的调教,和她自己醒悟后的努力。
她一一回答傅辛伍的问题:“应该所有认识你们俩的人都知道。”
“都知道?”傅辛伍下意识的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