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目睹了眼前一切的张清财,握着匕首的左手都在微微颤抖。他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满族人,会一点中医,没读过书,刚走进社会就开始坑蒙拐骗,他经历了底层所有的艰辛,被人歧视过、殴打过、抢夺过,住过天桥,睡过地道,翻过垃圾桶,也抢过别人的包包。
他坐过四次牢,俗称四进宫,上一次进监狱是因为他号称能治疗癌症,骗了别人30万后把人弄死了,不过他觉得自己做了好事,毕竟癌症这玩意儿,诺贝尔奖获得者都治不好,那白痴家属居然信他这老神医,不是找死吗?明知对方找死,他为了让患者不留遗憾,给开了一个春药秘方,结果躺在床上的患者就这么生龙活虎的下床了,还跑去找情人一夜七次,然后死在了女人肚皮上,家属告他,法院给判了十年,这不刚出来没多久嘛!
他这一生,坏事不说干绝,但也没少干,虽然没有过暴力犯罪史——主要是没那个身体条件,可也打着神医的名头弄死过不少人。杀人,他是不怕的,干器官买卖这行,他更觉得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别人都是你情我愿的买卖,民不告、官不究,全国那么多同行,每年被抓的又有几个?这是市场需求,谁都阻挡不了。可张清财并不满足于此,他通过买通医院的主治医师,让其将那些将死未死的人给弄成假死,然后下死亡通知书,趁着家属拉去殡仪馆之前,将尚存一息的供体运出来,然后跟玩‘偷菜’似的,一次性摘个痛快。
嵘军医院是他拓展的第一个网点,林峰是他弄到手的第三具‘假死供体’,最难能可贵的是,林峰还是孤儿,这样的人,摘完器官连掩饰工作都不需要做,简直是供体中的天赐良品。
张清财甚至想下一步直接去掳活人,比如孤儿、乞丐、妇女等,像他这么胆大包天的人,他本以为这世上已经没有能让他恐惧了……可现在他开始怕了。
死不可怕,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痛痛快快的挂掉,也就一瞬间的事……以上都是吹牛B,张清财绝对是个怕死之人,他漠视别人生死,却很在惜自己小命,否则前前后后加起来蹲了二十多年牢的他,早就自杀了,哪能硬熬出来?
可是比死亡更可怕的是生不如死,尤其是临死前那惨无人道的折磨——张清财从来都不是什么无畏的人,更不是什么铁血硬汉,看到林峰的凶残,他的内心已满是畏惧。
可张清财毕竟是江湖老油条,此刻虽然内心惊惧,却强作镇定,他尽量不引起林峰的注意,保全自己,拖延时间,他已经想好了,只要林峰问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