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她就是第一薪王,勒米帝亚,我所宣誓臣服并终其一生都在守护的女皇!”辰光说的很严肃,他目光深邃,充满崇敬。
林森的惊讶很快就消失了,因为记忆开始交织,他回想起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小女孩,她总喜欢穿上林森妈妈的铠甲,拖着长长的披风,让林森和林雪向她宣誓臣服,然后费力的抱着宝剑在林森双肩轻点。
这种过家家式的游戏,也只有林森会陪她折腾,每次到了宣誓的时候,林雪就会办成另一个人冲出来高喊着:“我要打倒你!暴君!接受制裁吧!”
并非自行加戏,而是历史的儿童版重演。
那个女孩的样子林森已经记不太清了。
但林森记得,每次问起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暴君的时候,她总是很生气且严肃的说道:“哪一个暴君会为了子民献出生命也不屈服?一定是胜利者胡写的历史!她就是我的英雄,伟大的第一薪王,第一女皇!”
是啊,人类文明新纪元中的第一位女皇,第一个王朝,第一个为子民而战,第一个覆灭,然后血洒疆场……
“你也很崇拜她吧?”辰光不怀好意的看着林森,方才的崇敬和严肃只存在了三秒,现在又回到了他不正经的常态。
林森耸耸肩,不置可否。
“大概吧。”
“哎哟,这个最不是人话了,什么看吧!随便吧!大概吧!我最讨厌了这些话了!崇拜就崇拜咯,这里就我一人,你还害臊啊?”大叔翻了个白眼,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
“你有强迫症哦?”林森斜了他一眼。
“你是天枰座的吧?”大叔托着下巴后退一步。
林森嘁了一声,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不是说带我参观的吗,你跑题了大叔!”
“叫辰哥!”辰光纠正了一下。
“好的,辰哥,可以继续参观了吗。”
嘿嘿嘿,大叔得意了,他指着第二幅壁画说道:“这里下跪宣誓效忠的是十三骑士,其余十二个我就不一一介绍了,但这第十三个叛徒我必须多说两句!就是这个混蛋出卖了伟大的女皇,他打开了城门,以所谓的和平和投降换来了屠城的惨剧!这个混蛋后来被第三薪王封为公爵,但还算他有点良心,宣誓当天突然出手杀死了制造屠城的第三薪王,然后他也被乱剑砍死了,不过人的忠诚只有一次,不会因为悔悟而被谅解。”
这段历史林森还是第一次听说,因为在《旧纪元正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