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在泥水中!”
“女尸光溜溜地被抛在地上,身材匀称修长、十指纤纤的千年古尸竟然丝毫没有腐烂,四肢关节都能弯曲,肌肉用手指一按还能弹起来。面对此情此景,盗墓高手们目瞪口呆。”
“什么?居然没有诈尸?”
黑凤长出口气,竟然很失落,愤恨道:“我真希望古尸当时就能变成僵尸,把几个王八蛋活生生咬死才解恨!”
闻一鸣摇摇头,无奈道:“事情还没完,他们知道毁坏古尸是杀头大罪,干脆将这位幸存千年的先祖,拖过坎坷泥泞的田地,拖过荆棘杂草,拖到了离墓地三十来米远的另一个被盗掘的墓洞旁。”
“用斧子斩断套在她脖子上的绳索,扑咚一声,直接推入几米深的泥水洞里,填上厚重黄土,将千年古尸重新打入阴曹地府!”
“然后把古墓里的宝贝全部打包,四散逃窜,后来被抓住,据他们交代东西被卖给文物贩子,下落不明。”
乱世录上基本都是这种线索,到这里焦老九也无可奈何,盗墓贼太狡猾,都知道狡兔三窟,不可能全部出手。
卖掉一部分,换成钱享受,花天酒地。剩下最精华的宝贝,找个隐秘地方埋起来,就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就算被抓住,大不了坐十几年牢,出来还有后路。这也是为什么好多盗墓贼就算被抓,流失国宝也很难追回的道理。
一个人连挖坟掘墓都干,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众人来到目的地,开始寻宝,看着半空中的噬金蛊,闻一鸣突然有种奇妙感觉:难道真是宝物有灵?专门通过自己的手重见天日?
回想起来真是缘分!
如果没有去苗寨寻香,就不会得到乌木瘤疤,不能进入瘴气谷,得到达言笔记。
如果自己不是香道师,早就被金香蛇秒杀,变成一堆白骨。
如果没有笔记不可能找到达言留下的丹木鼎和噬金蛊,如果没有金角,噬金蛊早就跑了!
所以……
这么多如果加在一起,那就是必然!
一切都是天意!
“先生,最后千年古尸到底……”
看着众人好奇的表情,闻一鸣解释道:“被重新埋葬39天后,古尸终于被发现,曾经完好无损的颈部上,留下无数勒痕,头发全没了。头部有很多伤口,臂部、小腿、右手、踵部等处皮肤大面积破损,髋关节、颈部骨骼已被拉脱。虽仍未腐烂,但浑身已经发黑,伤痕累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