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说话,肌肉爆棚的手臂,极具震撼力。
郑飞行走在大街上,萧瑟的冷风迎面而来,让他不得不打了个寒颤。
街上人很少,大冷天的,还是躲在家里烤火炉喝热汤舒服。
他要去趟监狱,找一下博格了解情况。
当初要不是博格,他便拿不到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那样的话恐怕早就被那伙海盗给灭了。
虽然他和博格不是很熟,但看得出来那家伙不是完全的坏人,至少赚钱的初衷是为了去英格兰,让家人过上安稳的生活,单是这一点就值得赞扬。
再加上博格曾经给过他至关重要的帮助,所以,他得想办法救博格。
救一个犯人,这种做法有悖法律,但是......
那又怎样呢?又不是没犯过法。
在中世纪,所谓的法律,只是建立在统治者自己的意愿上罢了,触犯它非但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谴责,可能还会被称颂。
就像格兰特那样,一个盗贼能成为大名鼎鼎的传说型游侠,不是他技术多高人品多好,而是时代造就了他。
唔,郑飞毁灭了他。
东城郊,是贫民的居住地,在这里,随处可见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及街道旁推着小车,叫卖各种便宜吃食的小贩。
鱼骨头、虾壳、螃蟹钳子......总之,都是富人吃剩下的东西,小贩的亲戚在富人家里当保姆,弄出这些东西来卖。
风,掠过本就冷清的街道,夹带着霜花,灌进流浪汉的衣领,瞬间透心凉心飞扬。
在这片,流浪汉也是分等级的,谁能打谁就是老大,能在最好的地方落脚,所谓最好,就是能遮风挡雨。
当郑飞走过并驻足停下时,被冻僵了的流浪汉,吸着快流到嘴里的鼻涕,纷纷抬起头注视着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注视着他的皮衣,以及他与众不同的肤色。
他们的眼神中,有好奇,有纳闷,更有嫉妒与仇恨。
流浪汉老大是个络腮胡子,长得很壮但不是圣地亚哥那种壮,肌肉比较松弛,肚子很大,胸下垂。
好吧,是胖!
见有富佬模样的人来,他嘶了一声,摸了把胡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看了一小会儿,冲身旁蜷缩在垃圾桶后的手下招招手,竖起两根手指。
手下怔了怔,傻嘿嘿地一笑,也竖起两个手指,道:“耶!”
老大懵了,踹了他一脚,骂道:“操!老子让你把烟斗给我!”
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