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敢挡老娘的道?”
乔婶疾退,口里叱着,顺手便从腰里抽着一柄软剑。
黑衣人也不答话,齐齐迎上,挥刀便砍。
乔婶无奈,也只得持剑迎上。
一时间,你退我进,你砍我挡,“呛哩吭啷”,刀剑的碰撞声响成一片。
哇噻!
拦路截杀,刀光剑影。
是江湖仇杀?还是官府除奸?
杜春风除了先头那一下下的惊慌后,现在的心里除了兴奋还是兴奋。
前世做了一辈子的间谍特工,早已养成了嗜血的习惯。
见到这种场面,那是完全没有违和感。
刺探,暗杀,策反。
这可是特工三大宝。
虽说前世做特工时,大多数使用的都是热兵器,但偶尔,为了用暗杀对象达到更为明显的警戒效果,也会时不时的动用冷兵器。
有一次,他就是亲自带着锄奸队,用斧子将一位臭名昭著的大汗奸砍得七零八碎。
那场面,就如同乱刀杀猪一般,血光四溅,骨肉纷飞。
事后,面对惨不忍睹的现场,就连锄奸队里几个身经百战的老特工都忍不呕吐不止。
唯有他自己,恰如没事人一样。
或许自己天生就是干这个的,骨子里早就渗透着冷血和无情。
此时,躲在角落的杜春风只觉得自己浑身热血沸腾,恨不得手持匕首冲上去帮乔婶助战。
不管怎样,乔婶目前是他的盯梢对象。
从今晚的情形看,乔婶身上应该有不少秘密。
万一她被这两个黑衣人杀了,这条线说不得就断了。
只是可惜,如今的杜春风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他的灵魂可谓经验丰富,智计百出,可是,这具身体除了个子异于常人,比普通人高一大截外,其他的,却是没有任何可圈可点的优势。
这种灵魂与身体极端不契合的情况,令杜春风恼怒不已,他暗暗下定决心,回到湘思村后,他便要开始打熬身体。
毕竟,南宋是个冷兵器为王的时代,自己既然重生到了这里,又是个苦命的草根族,不像那些纨绔少爷,后面跟着一水的打手护院,耀武扬威,欺男霸女。
自己呢?要什么没什么!如果手脚上再没几下真功夫,将来还不被别人欺负死啊!
那是万万不行的!
更何况,有了邵新安这个便宜二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