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的运气来了,有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微服出游,遭遇到了刺客,当时多伦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硬生生地挡在了吉斯德曼身前,使得那位吉斯德曼国王得以安然无恙地逃生。
胸口被戳出个大窟窿,很多医生大夫都说他必死无疑了,活不过三天了。
可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他多伦斯活过了三十天,三百天,三年...
这的确是一个奇迹,或许经常挨打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免疫抗性也说不定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
那位吉斯德曼国王感恩多伦斯为他挡了一剑,封赐他一大笔财富还有一个爵士的贵族头衔。
从人人喊打的乞丐摇身一变成为了尊贵的贵族老爷,虽然只是贵族爵位中最低阶的爵士,但也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被人捅了一刀之后,多伦是仿佛就开窍了,他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又该去做些什么。
他看惯了贫民窟里的世态炎凉,明白人性的复杂。
他这个贵族老爷有几个人会真心尊崇他?
表面上不得不对你行礼,暗地里呢?
下贱的货色,卑贱的乞丐,奴隶....
这些词语就很自然地流露出来了,不要试图揣测人性的真善,那样真的会颠覆你的价值观的。
多伦斯变卖了国王赐予他的诸多宝物,为自己购置了最精良的铠甲和最锋利的长剑,他加入了军队中,因为他的爵士爵位,所以他在军队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照。
再加上,在战场上,多伦斯就是一只狂暴不怕死的野兽,横冲直撞,将敢于阻拦在他身前的人全部杀死。
他的付出是有回报的,后来在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御驾亲征的战役中,多伦斯的勇猛再次引起了这位吉斯德曼国王的注意,渐渐地,这位从贫民窟走出的乞丐开始在昌翰王国中步步高升,一步登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