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算是崇拜我吗。”叶世楷灌了一口啤酒,淡淡说道,脸色微微发红,看上去是有些醉意了,差点忘记了,没有了内力,他就不能催发体内的酒精分解,换言之,他就没有“千杯不倒”的能力了。
想到这里,叶世楷不由得将酒杯放下了,万一等会喝到断片了,那可就不好了,身边连个亲信都没有,万一喝酒喝得昏过去了,那就糟糕了……
“哈哈,看来你还骄傲了,不过嘛,打败汉斯,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要不,你和我来切磋一下。”艾薇儿一边说着,身体还望叶世楷的身上靠,弄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叶世楷早就看出来这个艾薇儿绝非一个“花瓶”,听她这话的意思,难不成……她比汉斯还厉害。
叶世楷一下子警惕了起来,说起来,人的致命要害,除了心脏和头,就是各大动脉,换言之,无论是强壮青年,还是老弱病残,人人和死亡的距离,不过是一把匕首,只要是往脖颈上一划,也就是必死无疑了,相比汉斯那个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壮汉,艾薇儿这样的女人,反而更加容易接近对手。
比如……
“很快的手法,可惜,我预料到了。”叶世楷紧紧扣住艾薇儿的白皙手腕,虽然很细很白很柔滑,但如果不是亲手格挡,真的难以相信,就是这么一只手腕,力量竟然这么大,目光顺着手腕往上,在艾薇儿的手中,正握着一把小刀,刀锋很短,不过三四公分,但若是用在脖颈上,足以要人性命了。
果不其然,若不是叶世楷提前一秒想到了艾薇儿会动手,也许刚才,这把刀子就会架在他的脖子上。
“看来,你比我想的要厉害。”艾薇儿将匕首收了起来,继续拿起了酒杯,虽然嘴上不说,但叶世楷看得出来,她心中是不服气的,坦白说,在叶世楷还有内力的那段时间,恐怕整间酒吧的人加一起,都挡不住他的一击,不过现在的处境不同,叶世楷的心态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变化。
“叶,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突然,艾薇儿冷不丁地说了一句“一个流浪汉,不可能是汉斯的对手,你之前到底是什么人,难道是……欧洲或者非洲来的雇佣武装人员。”
“你猜啊。”叶世楷故意勾起艾薇儿的好奇心,实际上,能拥有叶世楷这样的身手,就算是“骨骼惊奇”,也至少需要五年以上的训练,还有刚才格挡的动作,那么熟练,这不是一般的格斗术中可以练习的,艾薇儿确定,叶世楷一定是受过专业的“猎杀”训练。
“没有人告诉你,你这是很危险的举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