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定要给阿什拉夫找个缺点的话,那就是他的射速太慢了。
阿什拉夫的射速绝对受限于他的步枪,高远他们带了很多枪,不是世界名枪,但绝对比阿什拉夫的莫辛纳甘要好,而且在坎达哈空军基地的时候,世界名枪可以由着阿什拉夫挑。
但这些都是废话,因为阿什拉夫就不可能换枪。
现在高远就只觉得阿什拉夫哪怕用的是一把德拉贡诺夫也好啊,至少是十发子弹,而且不用每打一发子弹就得拉大栓。
砰的一枪,阿什拉夫打死了一个人,然后他拉动了枪栓,再次打出了一枪的时候,那些人至少都多跑出去了十几米。
阿什拉夫慢悠悠的,有条不紊的,一枪接着一枪的打,这时候高远当然已经明白阿什拉夫为什么不直接打,他就是要让这些人在失去了抵抗意志,全都开始跑起来逃命之后,才肯一个个的挨着打。
不过高远觉得阿什拉夫着射速慢是慢,但精准度绝对弥补了他的射速。
阿什拉夫距离最近的敌人不到二百米,这个距离相当近了,而阿什拉夫的最佳射程在四百米之内,最好是三百五十米以内,而照现在的样子看的话,敌人好像来不及逃走的。
阿什拉夫开了五枪,打中了四个人,然后他停下来开枪栓,把子弹塞进去之后,又开始连续射击。
前两枪全都一枪命中,最后一个敌人,阿什拉夫连打了两枪也没有命中,因为距离阿什拉夫太远,而且敌人跑的很快且角度刁钻,不过,就在高远觉得是不是该用手榴弹的时候,阿什拉夫却是从跪姿变成了站姿。
按理说站姿是所有射击姿势里相对最不准的,可是阿什拉夫站起来之后,偏偏用枪膛里最后一发子弹,一枪就击中了那个逃跑的敌人后背。
这枪法,没得说了。
整个阿福罕就出了这么一个宝贝疙瘩,然后就被高远拉进了他的队伍里,最关键的是还没怎么费劲,唯一的代价就是挨了他五枪。
值,太值了,高远觉得自己把阿什拉夫拉进来的决定简直是英明神武。
好了,现在什么都不用说,最要紧的是打扫战场,赶紧的找把枪回来用。
别管手榴弹扔的多好,这战场上究竟还是离不了枪。
高远快速跑了过去,他还是想选机枪,当然了,他顺便也得检查一下尸体。
天已经微亮了,高远走到了第一具尸体旁,一把AK74步枪扔在了尸体前方,他看了看枪口,子弹击中了左后背,这个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