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远被子弹击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那是要么在静止不动的时候,要么就是中的流弹。
但是这次可不一样,这次高远跑的很快,而朝他开枪的人是在瞄准他之后,就开了一枪。
只是一帮看起来很普通的阿福罕人而已,虽然知道他们给坎达哈空军基地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准确击中一个以七八十公里高速疾驰的人,这难度高了点儿。
“老好呼叫克星,刚才……有个老头朝你开了一枪,就那个抱枪坐着的老头儿……”
高远立刻道:“我知道,我已经中枪了。”
李金刚结结巴巴的道:“可他用的是莫辛纳甘。”
“啥?”
“他用一把栓动老步枪一枪就打中你了。”
那又怎样呢,反正也打不死。
就在这时,高远已经看到了他要找的人。
一共三个人,两个老头一个中年人,然后那个胸前挂着望远镜的老头子手上拿着一把AK,而左边的老头伸出了一把老式步枪,就那种拉大栓的步枪。
唯一的中年人在中间,他用一把ak朝着高远就开了火。
高远突然加速并且改变了方向,中年人发射的子弹在他身体左侧几米外打的尘土飞扬,而这个时候白胡子也开了枪,如果不是高远猛然站住,并且立刻朝左一闪且向前直行的话,说不定这一梭子子弹能打中他。
但是没关系,到了近处,高远就是武神下凡,没人是他的对手。
啪的一声,高远觉得自己的胸口再次微微一震,他诧异的看向了那个拿着莫辛纳甘步枪的老头子,却看见他真的正在拉大栓。
这距离不足三十米,用一把莫辛纳甘,击中一个超高速行动的人?
这种事很魔幻啊。
高远还是极度诧异,但他有诧异的时间,也足够闪到了白胡子身前了。
猛然止步,但身体还在因为惯性向前滑动,不过高远已经把手一伸,抓着枪管把AKM步枪从白胡子手里扯过来了,等他在地上停止了滑动,高远跃身一扑,就到了白胡子的身后,然后一把搂住了白胡子。
等高远抓着了白胡子的时候,却发现白胡子手上已经拉开了个手榴弹。
这是要同归于尽啊。
高远想把手榴弹从白胡子手上抢过来,但他除非掰开白胡子的手指,于是他先扔了拿在手里当盾牌得防弹衣,用指头关节在白胡子胳膊肘后面一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