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指修长而骨节分明,正低头翻着抽屉,有些放回去,有些拿了出来。
她握紧着拳头,喉咙干涩,“你什么意思,你要搬出去?”
男人头也没抬,“嗯。”
“为什么?”?他嗓音很淡漠,哪怕鼻梁上的眼镜和他今天穿的浅色衬衫让他看上去较之平时更加斯文,“笙儿,那天在医院我说的很清楚了。”
陆笙儿死死咬着唇。
她一直以为,他又会改变主意,她以为他只是不满她始终没有接受他,又以为她跟南城怎么,所以那天才说了那样的气话。
但她没想到她一直等等到的不是他改变的主意,而是家里的佣人告诉她他要搬走了。
搬走就代表——彻底的划清界限,包括在媒体的面前,虽然这些日子,她回这里的时候他就从来没有在过。
她的脸是木然的,“你要搬去哪里?”
“银滩。”
银滩?那是他跟盛绾绾结婚三年住的地方,是他们的新房,是他们的爱巢。
陆笙儿觉得她脑子里的那根弦彻底的绷断了,像是盛绾绾就站在她的面前,趾高气昂的一个巴掌狠狠的甩了过来。
她还是几步走了过去,一双眼紧紧的盯着他俊美的脸,头一次觉得这么陌生,眼泪也最终还是掉了下来,“是因为我走了,是因为这三年在你身边的是她,所以你觉得你爱上她了?”
见她哭,男人还是停住了手里的动作,陆笙儿是个不常哭的女人的,她是清高的也是倔强的,但他也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安静而冷冽。
薄锦墨平静的注视着她,淡淡的出声,“是,你不应该走,所以我当初求你别走,”他语气一顿,这句话让她差一点就扑过去抱住他,但他下一句话就已经跟着响起了,“因为如果你走了,我会控制不住我自己。”
她呆呆的看着他,她不太明白那一句——如果你走了,我会控制不住我自己,而不是你走了,我会爱上她,控制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不过,你没有错,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
陆笙儿此生从未觉得他离她原来已经这么遥远,哪怕是在她知道盛绾绾怀孕的时候都没有这样觉得过,那张英俊的脸,显得那么冷漠而凉薄,好像他伸手都已经触摸不到了,“你在美国的时候,在我心底我希望你爱上南城,那时的他还没有遇到慕晚安,对你而言,他比我好太多。”
“薄锦墨,你什么意思?”
英俊淡漠的男人居高临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