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王小侃手里这根毛通体呈纯白色,没有杂色,非常纯粹。正因为这么白,才让不死心的他在戒指黑土地里让他找到。看着很普通,和狗毛差不多粗细,三寸多长,但却看不出有什么用处。
王小侃洗净了手,又上手去摸,软软的,试着输入一丝灵气,那毛顿时硬了起来。变得极为坚硬的样子。
为了测试硬度,王小侃用手将那根细毛往空间里的石块上戳去,戳了七八下,毛没伤一星儿,石块却被戳出个小洞来。
这让王小侃对这根毛有了新的估价。
那个石块,可是他自己去测试过的。如今能一掌劈开一棵小树的王小侃却被石块磕疼了手,可见那石块够坚固!
不过,现在看来,石块还是比不上细毛的硬度。
但除此之外,这根毛似乎就没什么优点了。
王小侃又把那根破毛翻来覆去查看了好几遍,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但想想那臭老头之前的言之凿凿,又怕是他肉眼凡胎看不出来,以至明珠蒙尘,于是再次开始了折腾。
就像当初拿到的戒指一样,王小侃第一个想起的就是滴血认主,这个在小说里出场率极高的通用法子。
上次戒指滴血认主虽然没有一次成功,那是因为打开戒指需要滴血认主和达到练气一层两个条件,这并不能说明滴血认主没有用处。
不过……
王小侃看看自己破了又好、好了又破的食指,心底很是抑郁,想想他这些日子还真是倒霉,一血二血都没了。血流了一次又一次,却没得来什么好处,真够气人的。
可就算这样,他也不想放弃。
狠狠心咬破了食指,王小侃将新鲜的血液滴上细毛,连手上的伤也顾不到,一眼不错儿地盯着细毛,生怕错过上面的变化,可是过了许久,他都没有感觉到毛上有什么变化,让他很是失望。
但王小侃不知道的是,不知多少距离之外的山林里,一只斜靠在巨大石壁上睡得正香的肥嘟嘟的萌萌哒的小猪的睁开了迷蒙的双眼,疑惑地对着空气嗅了嗅,可还没等它再去探查,王小侃就因为疼痛收回了食指,断了那丝微弱的联系。
小猪疑惑地皱了皱眉,感觉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儿,但被懒洋洋的太阳一照,它还没转过弯儿来的脑子彻底步入休眠状态,一丝儿脑筋都不想再动了,现在,它更想投入睡神的怀抱。
眯着眼睛对着前方的空虚看了一会儿,犯懒的小猪忍不住又睡了过去。
那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