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一翻,只听锵啷一声,从袖子中翻出两柄短刀,身体前倾,摆出螳螂刀的架门。
重阳会,是可以用兵器的,而这大狗虽然心黑手很,但毕竟是血肉之躯,敌不过寒锋。
刺啦一声。
刀划过衣服,流出血来,大狗胸口出现一道伤口,血肉外翻,夜幕中十分骇人。
南省众人心中一凛,但重阳会没有规矩说不许动兵器,对于这一幕,也是无话可说。
趁你病要你命,才是武者之基本素养,趁着这一动的厉害,夏本初跨步近前,刀口压低,狠狠扎进大狗小腹,用力一扯,轻轻将大狗推在地上。
空气中有了血腥味,空地中央流出一滩血。夏本初抱拳行礼,目光晃晃扫过。
当真是一位狠人呐!杀人如宰狗一般,看着空地中央的夏本初,众人似乎又看见许多年前,夏本初抓着两柄刀与南国群雄搏斗的情景。
便是方白鹿,看到这一幕,也流露出震撼。重阳会,是杀人夜,现在,杀人已开始。
忽然间,瘫倒在地上,捂着小腹的大狗身子猛地坐起,手伸出爪,挖向夏本初的小腹,夏本初正在得意,没有提防这一幕,手指接近他的小腹,挖出几道血痕。
夏本初一脚踹出去,想要将大狗踹开,大狗在这个时候已经紧紧抱住他的腿,张开口咬向夏本初的大腿。
“啊!”
疼地大叫,脚狠狠踹在大狗胸脯,肋骨碎裂,大狗无力松开,但同时也咬下夏本初腿上一块肉。
真像一条狗呐!
大狗死了,所以他输了。夏本初赢了,但赢得很惨。
夏本初是个狠人,但他毕竟老了,而大狗还年轻,即便是死也要在你身上狠狠咬下一块肉。这种狠,就连夏本初都觉得心悸。
年轻人的尸体被人抬走,他二十岁出头的生命,还未开始已经结束。夏本初虽然赢了,但他心中并不开心。
可是,他毕竟赢了,代表北省赢了第一句。
对于方白鹿乔雄这些人,自然是开心的,方白鹿的目光悄悄看向对面的昏暗处,,那里在树林之下,坐着一个年轻人。
年纪不过三十岁左右,唇红齿白,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
虽然文质彬彬,身上却又一种无法形容的煞气,南省众人却没人敢流露出半分不敬。
方白鹿认得这个这个年轻人,他姓宋,名叫宋去冰,他就是今天宋家的代表。
在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