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恨别现在可得意了,人生三大喜之一的洞房花烛夜他马上就要经历,但是更得意的是,花满楼花公子正在帮他牵马。
伴郎的工作自古以来就有两个,一是陪着新郎骑马游街,二是陪新郎喝酒挡酒,可是新郎骑马,他牵马,新郎少喝酒,他却要多代酒。
陆小凤现在也很得意,因为他发现自己做了一件无比正确的事,他把伴郎的工作让给了花满楼,所以现在他可以悠颠悠颠的坐在马背上,而花满楼却必须牵马游街。
“老猴子!你看我们俩真是游手好闲,我的手都歇的抽经了!”陆小凤故意说得很大声,还故意的摆了摆手。
司空摘星笑道:“陆小鸡!我觉得看花满楼牵马,比看你挖蚯蚓还要过瘾。”
花满楼听到,也没有回头,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引来路边的姑娘们一阵尖叫,原来伴郎比新郎更吸引人。
这也是人之常情,新郎就要结婚了,当然没什么好惦记的,反而是伴郎没见过,应该还没结婚吧?没结婚就好,没结婚就可以惦记了,看他笑得多温柔。
陆小凤轻轻拍了拍身下的白蹄青马,俯下身来对着马耳朵说道:“不公平啊不公平!小宝你还是哥哥吧,竟然被小贝抢去了风头。”
小宝丶小贝两匹踏云马身上也是披了大红花,小贝在张恨别的屁股底下逞威风,而小宝却在陆小凤的屁股底下撒欢。
陆小凤好奇的看了它一眼,按说平时这小宝应该会发火啊,至少撅个蹄子嘶鸣一声,抗议一下啊!怎么今天没反应呢?
还是小宝变性情了,不容易受到挑逗了?
司空摘星道:“陆小鸡!你看着路,老是往我这靠干什么?”
陆小凤道:“老猴子,说话得凭良心,谁要往你那靠了。”
他正说着,小宝又靠了过去,原来司空摘星坐着的,是一匹胭脂母马。人要结婚丶马要配种,天要下雨丶娘要嫁人,陆小凤也阻挡不住啊!
陆小凤叫道:“喂!喂!大庭广众之下,有辱斯文啊!”
小宝突然抖了一下腰,差点把陆小凤撅下来。
司空摘星在旁边看的哈哈大笑。
青云街上都热闹疯了,人挤着人,老少爷们刚坐到流水席上,远远望着张大楼主游街过来了,早早的就站了起来,纷纷伸长了脑袋脖子,巴巴的朝那里望着。
青衣一百八十楼,一座楼回来一个人,那也得开上二十桌席面,更何况江陵那边一座楼就回来五六个人,可不得热闹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