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小偷这个人人喊打的角色在江湖上有了本质的改变,甚至很多高门世家的公子哥儿也经常一副小偷的打扮,夜行衣成了时尚,小偷反而成了盗侠。
茫茫月下走,妙手摘星辰。翩翩风中过,小盗亦称侠。
司空摘星盗侠的名号由此而来,并一跃成为了争相模仿的对象,而这都要多亏了张三郎。
司空摘星虽然有些矮,但也是眉清目秀仪表堂堂之辈,只不过他有个坏习惯,喜欢偷东西,但是他不喜欢“偷”这个字,他更喜欢说是“借”。
如果你认为司空摘星缺钱,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偷东西纯粹是个人爱好,就跟现代生活中那些热爱攀爬跑酷极限运动的人一样,越是难偷的东西,他就越是要去偷,只为了证明他能偷到,只是因为他喜欢偷。
喜欢偷,而不是喜欢东西,很多人总是将偷东西混为一谈,偷只是行为,东西却不是目的,司空摘星纯粹是为偷而偷。
直到司空摘星的生命中出现了张三郎,他的人生轨迹才发生了大改变。
张三郎从不阻止他去偷,反而鼓励他偷,只不过偷的都是那些为富不仁的富家大户,偷完了却再也不会归还,那么多钱干嘛用呢?劫富济贫而已。
当你把一袋一袋钱扔进穷苦人家的院墙,即便是不小心打坏了窗户,砸死许多花花草草,穷人们一样视你为神仙,一样跪在地下向你这尊不知来历而又不知去向的大佛磕头,只因为你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让他们不再挨饿,不再受冻,不再饥寒交迫。
司空摘星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喜欢上了穷人家里传来的笑声,喜欢上了旁人将他当成了上苍来祷告,“感谢上苍!感谢上苍!”
在那一刻,司空摘星知道,他就是侠盗,他就是上苍。
司空摘星自从一个星期前的重阳宴上打赌赢了陆小鸡,心情就一片大好,他轻车简从的一路边盗边侠,一直到了山东济南府。
到了济南府他才发现世界太疯狂,本想去偷酒喝,谁想到随便一个小书吏家竟然家财万贯,一百万两银票被他妙手空空的顺了出来。
难道这天下都已经变得如此富庶,圣人的时代到来了吗?可是明明还有很多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啊。
想到这,司空摘星毫无愧疚的将顺来的钱财全部揣到怀里,可是这么多银票都是一千两一张,总得换成了碎银子小银票,才好去发给那些穷人啊。
财不露白,大通钱庄倒是可以换成散钱,不过这么一换,岂不是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