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仿佛自带光环一般,一嗓子喊出来,人人都朝他看了过来。沈鎏只是穿了一身轻便舒适的秋装,就惹来不少人注目。用何丹青的话来说,这家伙擅长装逼,哪怕穿布衣,也给人一种万岁爷微服私访的感觉。
他没好气的瞥了沈鎏一眼,说道:“沈爷志在家国天下,忙得哪有时间陪我一个小小戏子吃早餐?”
沈鎏一脸讨好的坐了过去,旁边却有上年岁的人率先认出了他,起身便道:“哟?沈爷?这是……沈爷回来了?”
沈鎏知道自己回来肯定能引起一方骚乱,不过他也不在乎了,这里是他的家乡,早晚得落叶归根。现在丹青的身体好多了,也总算有了他家人的消息,正是回来的好时机。虽然他仍然担心,担心他空欢喜一场。每次他情绪波动,都会对身体造成影响。
沈鎏抬头看向对方,眼熟,但是已经记不清这人是谁了。快二十年过去了,很多老面孔也都变得模糊起来。不过这并不影响沈鎏的八面玲珑,他向对方点了点头,说道:“哟?是您呐!真是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在哪儿发财呢?”
对方的脸上立即带上喜色:“想不到沈爷竟然还记得我。”
立即热情的迎了上去,说道:“唉,发什么财呐!不过是借着您当年的扶持,做点小买卖。不过我们全家都搬去了东城区,这边的商铺也早就空置了。您这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早就想把钥匙给您还回去了,只是您一直不回来啊!”
沈鎏答道:“我这也是刚回来,这不,家属身体不太好,想家,总想着落叶归根。趁着还算年轻,能走动,就赶紧回来了。商铺的事儿不急,改天到家里坐坐。哎你看这不,又让我给惹生气了,就不陪大老板您闲聊了,我先把家属哄好了再说。”说着沈鎏便向那人挥了挥手,不再寒暄。
对方也有眼色,便回到自己坐位上继续吃饭。旁边传来窃窃私语声,看样子不少都听过沈鎏的大名。有不少人悄悄打量他旁边的何丹青,沈鎏当年的传说,自然包括他找了一名男性伴侣的事。一般人都是听说过没见过,今日一见,人人惊为天人。难怪能把沈爷迷成这样,单单是这张让人百看不厌的脸,就足够赏心悦目。更何况刚刚开口那声音,竟能让人听得心旷神怡。
看气质,也是个有文化有深度的,也就沈爷这样的气度,才能把人给拢住了。换了旁人,都未必能抱得美人归。
在那个年代,男人找个男人,那是惊世骇俗的。光是唾沫星子,都能让人给淹死。也就沈鎏他不走寻常路,偏偏还没一个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