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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想当官(1 / 4)

“这个香水是我研制出来的没有错,可是这个香水生产和销售不是我负责的,是我的几个女人在弄,也是为了给府里添点过日子的钱,所以郡主要是做香水生意的话,以后跟她们合作就可以了。”

秦暮说道,毕竟香水是女人用的东西,自己一个大男人的参合在里面,说出去不好听,而且这次跟镇南王府合作,镇南王府是让他们的郡主负责,自己这边还是让自己女人负责的好。

“跟谁合作都没有问题,只要你能做主跟我们镇南王府合作就可以。”

镇南王赵英武说道,什么他的几个女人负责,这只是借口而已,大秦朝的一些官员也是让家里的女眷负责生意这些,那样的话,一旦追究起来,也有个借口。

“这个没有问题,我是她们的男人,我的话她们还是要听的。”

秦暮说道,在大秦朝,男人是一家之主,一家之主的话,女人们都要听的,在这个时代女人是没有地位的,随时都有可能被自己的男人休掉。

大秦律法里,对妇女有“七去三不去”规定,“妇人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姤,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

翻译成白话,第一条是不孝顺父母;第二条是不能生育出男孩子;第三是乱搞男女关系;第四条就是嫉妒;第五条就是身染重病(因为这会增加男方的家庭负担和社会形象);第六条是多嘴多舌;第七条是盗窃。

而“三不去”则指的是,“谓有所娶无所归;与共更三年之丧;先贫贱后富贵。”

大秦律法为什么,有这个“三不去”的规定呢?

大秦律法解释,“尝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其实也就是民间流传的“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翻译成白话,第一条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第二条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第三条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这就好,只是这个分成怎么个分法?”

镇南王问道,这才是关键,镇南王府肯定是要占大头的,镇南王府最少要占六成,这是镇南王的底线。

“王爷,你觉得二八分,怎么样呀?”秦暮问道。

“谁八,谁二?”

镇南王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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