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那个叫做黄小虫的小王八蛋。
他本来以为,黄小虫就算还没有死,也已被人家修理得半死不活了。
想不到现在这个小王八蛋却像是大爷一样,大马金刀地箕踞在一张胡床上,左手按着一个人的脑袋,右手也按着一个人的脑袋。
而这两个人,竟然是黄石镇财雄势大的沙大户,和昔年名动江湖的三手仙姑许煞。
更奇怪的事,棺材店的老板赵瞎子、杂货店的老板王大眼,以及被谪的王妃宫素素,竟然也全在这里,也都和沙大户一样,做了小叫化的阶下囚。
“这是怎么一回事?”叶笙想不通。
小叫化只笑,不开口,说话的是老板娘:“其实公孙胜是我们的朋友,他死得太冤,我们也和你一样,想找出杀他的凶手,为他复仇。”
她说的“我们”,显然就是宫萍、小叫化和她自己。其余的这些人,当然就是被他们认为非常可疑的凶手……至少其中有一个是凶手。
“沙大户、赵瞎子、许大娘、宫素素,和我这个不争气的老公,都可能是杀死公孙胜的人。我相信你一定也明白,要捉沙大户这种人,只有先上他的床。”老板娘叹了一口气。
叶笙本来是一点都不明白的,直到现在,才开始有一点点明白。
小叫化也开了口:“只要上了床,万事都风凉,连沙大户都上了当,何况这个老王八蛋?”
他指了指宫素素和许煞,得意地笑笑:“我对付这两个老太婆的情况,虽然有点不一样,多多少少还是用了一点美男计。”
“美人计?美男计?”叶笙笑了。
可是,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就已笑不出。因为他忽然发现,有两件致命的武器已经往他身上的两处要害打了过来。
一样是老板娘的手,一样是宫萍的脚。
老板娘十指纤纤,十指尖尖,每个指甲上,都套着一种用薄铜打成的指套,锋利如剑。
而宫萍的脚上,穿的是箭靴,一脚踢出,碎石如粉。
这两种武器都是女子独用的,又毒又狠,又难猜测。
叶笙如果不是叶笙,这一次大概就死定了。而且,叶笙如果不是叶笙,也不会等到今天才死。等到今天,他至少已经死了三百七十八次。
有很多人甚至认为,叶笙是死不了的。
直到很久以后,叶笙还说:“老实说,迄今为止,我经过的危险实在不少,有很多次的确是差一点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