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着街上飞逝身后的路灯中,显得无比锐利。 仿佛是珍珠感受到了他急切的愿望。 终于,法耶兹的目光一滞,随即便放射出摄人的光芒! 一辆车身通体电镀,在灯光下泛着七彩光芒的跑车从他的身边一闪而过! 哈布什,男,二十六岁。 一个家族靠着石油炼化产业拥有十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一个在二十六岁就已经达成了千女斩的男人,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格外兴奋。 迪拜晚上十二点的街景,他同样已经看得太多。 在早些时候的酒色过去之后,他再一次对人生泛起了怀疑; 我这么有钱,在二十几岁就达到了让人们无法企及的巅峰,人生对于我还有什么乐趣? 在这近乎于贤者哲人一般的思考中,他将两沓厚厚的美元,分别塞进了怀中两个美人的胸口。 在美人惊喜与娇嗔之中,他穿上了外套,从摆满了车钥匙的陈列柜中,将最上方的哪一个拿起。 在这样的时刻,只有速度和高度集中的精神力,才能让他摆脱这样不加制止便无穷无尽的空虚。 刚刚超过去的那辆警车,他看见了。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蝼蚁罢了。 他的座驾,这辆路特斯Elan,是他花了大价钱在路特斯公司定制的。按照常理,这辆车甚至还没有量产上市。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在一千万美元的价格之下,路特斯不还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将这款概念车装上了F1的心脏,并做了最最精心的优化,送到了自己的门前? 只要银行账户里的数字足够充足,人的任何欲望,最终都会被一个以$开头的数字解决。 所以人生,是寂寞的。 不过他转念一想,自己也是幸运的。 至少自己的人生是畅快的,在自己想女人的时候,身边就会围绕着群芳。 在自己想大醉一场的时候,酒柜里便有着世界上最名贵的红酒。 在自己想发泄的时候,便可以驾车随意超过这坐豪车最多的城市里所有的跑车。 不论什么奔驰,什么瑞斯法斯特,什么阿尔法罗密欧,什么雷诺。 当然,也包括那种可怜又可悲的垃圾警…… 嗯? 正在想从身后甩掉的警车身上找一下安慰的时候,哈布什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随即,又不可思议的看了看自己的迈速表。 没甩掉?! 这不可能啊! 自己现在的时速,已经达到了三百七十公里每小时! 这个速度,按理说应该已经达到了那些垃圾警车的极限速度了啊! 难道是今晚酒喝多了,那两个女人技巧太好导致纵欲过度,眼睛花了? 想到这里,他飞快的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迈速表。 没错! 的确是三百七十公里每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