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沈之天躺在三十块钱一晚的小旅馆里发闷,终究还是抵不过寂寞决定外出走走散心。
逛了一段时间,发现自己无意间走到了九龙汇。
这里是全市最繁华的夜市区,不仅酒吧多如牛毛,小旅馆也是数不胜数。来往的大多数人都是来这里买醉,特别是男的来这里,没准能顺便“捡尸”也说不准。
沈之天不禁冷嘲热讽道:“不珍惜自己的女人和野的有什么分别。”
说到这里,他突然发觉刘微微确实很洁身自爱,没有让别的男人碰过自己一分一毫。
可以说,在商场上,特别是她这种处在风口浪尖的女人,日常交际里偶尔出卖一次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刘微微却从来没有。
讲佩服?沈之天有些不情愿,毕竟心里还存有余愠,不想夸一个讨厌的人。
世间很多事情都是想什么,就来什么。
沈之天看到远处一个女子正在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手中拿着半瓶杰克蛋尼,走一步喝一口。
很快,俩个人四目相对,认出了对方。
原来这名女子就是刘微微。
俩个人越走越近,直到与肩并行,他们相互凝望一秒钟,仅仅一秒钟,就如同过往的路人一样擦肩而过。
也就这样了吧,从此如同陌路之人,再无交集。
沈之天想着,但刚走出没几步,就听到身后刘微微喊叫道:“你们放手!”
回头一看,刘微微正被俩个青年纠缠难以脱身。
“住手!”就算沈之天再怎么对刘微微有成见,可是见死不救的事情,他做不出。
其中一个高个青年一脸不爽,斜着头带着痞子样说:“小子,别管闲事,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刘微微猛地灌了一大口酒,打了一个酒嗝附和说:“对!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不用你管!”
俩个青年一听乐了,纷纷露出喜色。
但是沈之天并没有因此离开,一个跨步上来就是一拳,打在高个青年的脸上,将他击飞好几米远。
旁边另外一个稍胖的青年慌了,马上说:“兄弟,不过都是来找快活的,不用动手吧,要不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来个四屁?”
“呸!流氓!这提莫是我老婆!”
稍胖的青年一听,浑身打了一哆嗦,扭身就拉着同伴跑了。
刘微微看人都跑了,一屁股坐到地上又灌了一口酒,然后大笑道:“英雄救美啊,今晚我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