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本督有令,荷兰无道,先害我汉民在先,故我大明今日惩其罪在后,其荷兰之国民者,无论尊卑皆为我大明之宿敌,故无一人可宽宥之,今本督将设立西夷公司,以管西洋之殖民事务,准予各国购股,但本督将根据各国协助大明剿杀红毛番之数量来确定购股数目排名,大明今日之盛,尔等也是亲眼看见,应该明白持有大明西夷公司之更多股份将拥有更多财富,所以现在你们必须立即参与对红毛番的剿杀,三个月后封刀,本官会根据剿杀人头之数目来确立排名。”
李明睿带着大明海军进入荷兰共和国国家议会就立即下达了这样的一道钧令,及要求西洋诸国要想在大明获得投资机会,就必须同大明一起参与对红毛番的剿杀。
这是李明睿的一条毒计,他要让西洋诸国参与对红毛番的剿杀,以此激化西洋番的内部矛盾,阻止其一体化的进程。
一旦英吉利、法兰西、西班牙、神圣罗马等帝国参与对红毛番的剿杀,势必会引起支持荷兰的西洋国之反感,也会加深西洋番之间的冷漠感。
大明总督李明睿要借刀杀人。
而西洋诸国在听到这道钧令后也颇为抵触,他们不愿意参与荷兰红毛番的剿杀,因为他们对于红毛番没有那么痛恨,甚至不少红毛番都是他们的本国侨民,但大明的威胁以及参股西夷公司的利益,让这些西洋诸国又不想就这么拒绝。
但在总督李明睿的暗中指使下,西班牙首先参与同大明帝国一起的剿杀红毛番行动,西班牙采取了一条折中的方法,只剿杀非西班牙背景的红毛番。
英吉利得知自己的英裔红毛番被西班牙所剿杀非常愤怒,也不甘让西班牙独占对大明西夷公司的投资机会,便也参与剿杀,且对非英裔背景的红毛番进行剿杀。
后来,法兰西等西洋诸国也参与了进来。
李明睿准许三个月内,他们这些西洋诸国派遣不高于三千人数量的陆军来参与剿杀,于是西洋诸国陆陆续续派兵来替大明剿杀这些红毛番。
大明帝国远洋舰队的海军与海军陆战队自然也参与进这场剿杀,不过,大明的军队是不会什么红毛番的,逮住一个就直接枪毙一个。
于是,整个荷兰境内,枪声不断,到处皆是大明军队与西洋各国军队过境剿杀的声音,荷兰各省专员也会向大明帝国求情,但大明帝国是不会饶恕的。
毕竟这种涉及自己本国百姓先被其屠戮的情况下,任何的仁慈都是对自己本国的百姓失责,也是对自己的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