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宏一直认为自己与赵小北这胖子相比,无论哪方面都要胜过太多,唯一只有‘食’之一道,是被其带入门的,从此才爱吃、喜吃。
也勉强称得上‘食不厌精’四字。
是以黄少宏以前一直觉得,自己吃这方面,比赵胖子还差上那么一丢丢。
不过随着他进入剧情世界增多,在各个世界的地位也水涨船高,甚至已是帝王之尊,吃的多了,见得多了,自然而然觉得自己再吃的方面,也应该比赵胖子强了。
但事实证明,在这方面他还是差了一点儿。
三月的魔都,春寒料峭,还带着点儿冬天的气息。
黄少宏在网上找了一家比较地道的内蒙羔羊火锅,准备到时候小羊肉一涮,葡萄酒一喝,补肾壮阳、暖中祛寒、温补气血,简直就是一个享受。
结果和胖子一见面,胖子听说吃羊肉,一拍巴掌:
“嗨,这都吃一冬天了,这时节谁还吃那个啊,你这品位得提高了啊!”
这话把黄少宏气的够呛:“合着在吃这一块,我还跟不上您老步伐了,行,你说现在这时候应该吃什么,你要不说出一个子午卯酉来,让我心服口服,那这一顿就你请了!”
“成啊!你就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好地方!”
赵胖子嬉皮笑脸的拉着黄少宏,打车到了一处有老魔都特色的弄堂里,找到了一家颇具民国时期风格的小店。
胖子看上去认识那小店中的服务员小妹,进店之后熟门熟路的招呼道:“就上次那几样,再来一坛子女儿红!”
“好嘞!”
那小妹是自家买卖,见还没到饭口就有客人登门自然高兴,乐呵呵请哥俩就坐,然后进厨房下单端酒去了。
黄少宏听到酒水的名字,倒是乐了:“嘿,女儿红?现在还有这个呢?”
女儿红是糯米酒,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
早年间在江南一带,富贵人家生女孩的时候,都会用三亩田的糯谷就酿成三坛子女儿红,仔细装坛封口深埋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
待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招待亲朋客人,由此得名‘女儿红’!
女儿红不但代表着浓浓的父爱,而且酒香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
黄少宏在古代世界没少喝过这酒,却不曾想,在现代时空还能喝到这种酒水!
胖子呵呵一笑:“怎么没有,早年间绍兴一带埋了不少,后来改革开放之后,这酒又拜那些武侠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