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我爸目前的地位,的确是可以自豪,不过我不想像母亲一样,是一个被养着的金丝雀。”
秦诗妃一袭白衣,她望着身后无际的青色稻田,眼神坚定:“我要过的,是自由自在的日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我的家庭,我能够说的上话,能够被给予足够的尊重。”
“诗诗,你已经回来来外婆这已经一年了,这一年里陆陆续续我也给你介绍了二十多个,你真没看得上的?”
孙奶奶也是很头疼,她虽然从小也疼黎晨,但并不是把黎晨当做第一人选。
毕竟,那时候黎晨还在坐牢,冤屈未平,所以她给外孙女介绍了许多户,大部分都是有知识的大学生。
“他们不行。”秦诗妃轻轻摇头:“我曾试着想和他们交往,但他们始终融入不了我的世界,无法引起共鸣,尽管偶尔会有一点小浪漫,但他们感动不了我。”
孙奶奶愁道:“也对,你在京城上八年医科大学的时候,追你的男孩都能成一个连了,什么追求没有遇到过。”
事实上,如果不是老友黎冰玉在她面前提起了这件事,她还真没打算将自己如此优秀的乖外孙女介绍给黎晨。
毕竟,秦诗妃从小锦衣玉食,她认为的生活的常态,其实早就高出普通人太多,她从小养成的习惯,都是基于她生长的环境所造就,这世间大部分都是普通人,难以想象那样的家庭,容易给人误会。
比如,上一个相亲对象跟秦诗妃闹掰的时候,就在她的家门口大骂:“就你有钱!就你会装!医科大的了不起啊!你普通话正宗很很牛吗?!老子不伺候了!”
这句话让秦诗妃哭了很久,而孙奶奶也明白这种差异究竟是怎么来的。
秦诗妃的高格调并不是故意去装,而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犹如吃饭喝水一样,已经融入了她的血液。
那些坚持不下去的臭小子,一个个都不过只源于自卑,在秦诗妃无形的气场下支撑不下去了而已。
别的不说,就那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就足够让这里大部分男人压力很大,为了和她正常的交流,他们也不得不说那自己都认为不好听的带着乡腔的普通话了。
……
这次回到老家,黎晨坐了四个小时的高铁。
他记得在镇上,有一个很厉害的老中医秦大爷,镇上以及各村里的各种奇难杂症,都难不倒他。
小时候他有一次忽然腿走不动了,倒在地上,镇医院怎么也检查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