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俊很热情,在寨子里也很有地位,平时以采药打猎为生,日子过的不错,他十四岁的小女儿阿莎很会照顾人,对人很好,司轩逸在这一住就是两多个月,只到他伤势基本全好利索了在离开,在养伤的这前后四个多月里他和这些淳朴的苗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尤其是刚俊一家,在这几个月里,他已经基本上学会了大部分的苗族语言,大概对这个家庭有了一些了解,也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刚俊家里只有他和女儿阿莎,刚俊的老婆再去镇上换盐巴的时候被鬼子打死了,阿莎的哥哥,刚俊的大儿子偷偷去给母亲报仇再也没回来,至今生死不明。
司轩逸暗自庆幸,那次丛林大火再加上在大河里的漂泊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已经完全看不出原貌,否则刚俊也不可能救他,更有可能一刀剁了他,想到这些,他不经汗流浃背,后来他才知道,刚俊之所以救他是因为他在昏迷的时候不停的说话,虽然刚俊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刚俊却能听出他说的是汉话,他见过汉人,也接触过汉人,所以虽然听不懂,但他能分辨的出来,这才是他救人的初衷,苗民淳朴,刚俊更是如此。
苗人早婚,虽然刚俊已经有两个孩子,现在不知去向大儿子已经16岁,但他也不过30几岁而已,他每月要往返镇上一次,每次四到六天不等,用猎物和草药去和镇上的商人换盐巴,布匹等一些生活日用品,时间要根据在镇上交换的顺利与否而定,但最多不超过六天,他们在自离镇子比较远,大概需要两天的路程,司轩逸身体好转之后就想离开这里,先到镇上然后辗转回老家,他不敢回军队,怕被当成逃兵处理,这次从林子里逃出来除了那块玉玺什么都没带出来,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给刚俊父女作为答谢,对此岗俊也只是笑了笑,毕竟他就任可不是为了回报。
不能报答救命之恩也就罢了,司轩逸还面临一个最大的难题,那就是身无分文的他如何跨越这千山万水回到老家?但不管如何,他都先得到镇上,到了那再想办法,总不能一直困在这儿。
就这样在次月司轩逸跟随刚俊前往最近的镇子,在镇子上刚俊联络了一名贩卖兽皮和药材的商人,商人姓董,30几岁,面皮白净,手下有六个伙计和十几匹驮马,再了解了司轩逸的情况之后同意带上他。
“谢谢董老板!”几个月没能正常从与人交流的司轩逸声音有些苦涩。
“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这一路上可要仰仗兄台照顾喽。”董老板的话说的非常客气,作为生意人,他很善于察言观色,他能看出司轩逸绝非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