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满脸横肉,面相很凶,腰间鼓鼓的,只怕是藏着枪。
在深夜里,荒无人烟的市森林公园中,突然出现这么四个人,显得非常的突兀。当然,三更半夜,一个青年怡然自得的坐在森林公园里烧烤,一样很突兀!
这四名男子中为首的男子,正是市局刑警队的张伟。张伟狭长的眼睛中射出精光,目光炯炯,看着篝火堆边坐着烧烤的青年。等看到沈余身上的校服外套,心中才稍稍释然。
一名白净的年轻警察,脸上满是青春痘,扬声,一连串的喝问道:“你是三中的学生?叫什么名字?凌晨一点,在这里做什么?把你的学生证拿出来。”
沈余皱皱眉,没理他。
见沈余不听话,年轻警察火气有点上来,呵斥道:“你小子怎么回事?在森林公园里生火是违法的。知道吗?我是警察,把你的学生证拿出来。快点!”
张伟摆摆手,拦住要上前的年轻警察,“算了,小郝,办正事要紧。”说着,对沈余抱拳拱手,道:“这位师傅请了。我们正在执行任务,追捕一个悍匪。你小心一些。最好是立刻离开这里。”
他江湖经验丰富。即便看不出这青年的深浅,但还是客气的紧。敢深夜坐在森林公园里吃烧烤的人,又怎么会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呢?
沈余对这话不置可否,道:“我离开前,会把篝火灭掉。不会发生火灾。”
张伟笑一笑,拱拱手,带着手下离开。
…
…
沈余将烤的金黄油亮的兔子架在篝火上,肥美的油脂低落在火堆上,滋滋的作响,令人食欲大增。他回头在书包里拿出水杯,先喝几口。
以他的眼力,自是看得出来,这几名便衣警察身上都有工夫。特别是发火、脾气很冲的那个年轻警察,只怕是登堂入室,达到明劲的境界。
至于,那位为首警察提到的悍匪,他并不在意。穷天地之大,他有何惧?
沈余抿着水,思绪转开。落山的修真资源,未必够他修炼至练气后期。想要突破聚灵,他日后或许可以考虑去顾家的九宫山、太岳派的神农架等地去看看。
“咔嚓…”一声脚踩在枯草的声音传来,打断沈余的思绪。
一名背着个大背包的大汉从白杨林深处慢慢的走出来。他约一米八几,穿着件深蓝色的短袖T恤,牛仔裤。短发,脖子上有一道疤。非常精悍,手臂上可以看到结实的肌肉。
他似乎经过长途跋涉,又或者几天没洗澡,身上有一股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