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迟疑片刻,牧羽也跟了过去,他现在阔别学校生活两年,对一切都陌生起来,有姐姐帮忙,应该会方便不少。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班级的门口突然走出来一群人,气势十足,一个个打扮的非常潮,每一个人都是一身名牌,打着耳钉,留着当下最为流行的发型。
尤其是为首的一个青年,更是阔气得很,一身范思哲的蓝色小西服套装,里面是一件香奈儿的白色T恤,脖子上挂着银光闪闪的十字项链,手腕上则戴着一块百达翡丽的名表。
脚踩纯手工制作的芬迪牌皮鞋,光可鉴人,单单这一身装备,普通人三四年的收入都怕是买不起。
当看到那为首之人后,牧羽的眼睛不由轻轻眯了一下,隐隐有寒光一闪而逝。
他认出了来人,这个为首的富家子弟名字叫闫军,其身后家世乃是夏城闫家的独苗,闫家麾下专门经营酒店,偌大夏城,闫家的酒店就足足占据了一半分量,五星级酒店就有两家,四星级酒店更是逼近三位数。
闫军是典型的一个富二代,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在整个夏城一中,绝对是小霸王,能够比拟的人物很少,再加上这家伙外貌不赖,是许多学妹心中的偶像。
只不过,牧羽对闫军一直不感冒,不为别的,两年前欺负他的人之中,闫军就是最卖力的一个,而且欺负的他很惨。
牧羽想不到,阔别学校两年,才刚刚来到,就能让他遇到两年前的仇人。
两年时间过去,闫军比以前变得更加帅气了,也长高了不少。
走廊并不宽,所以当牧羽和闫军正面相遇的那一刻,彼此都看到了对方。
牧羽可以清楚的注意到,闫军在看得他面孔的那一瞬,有一瞬间的迷茫,但牧羽今天刚来学校,并不想惹事,所以见状正好符合心意,没有任何停留,直接就准备擦肩而过。
可突然,他的肩膀上多了一只手,与此同时,一道声音传来:“嘿,兄弟!留步!”
牧羽闻言停住脚步,却并没有转身,淡淡道:“有事?!”
“我去,好拽!”
牧羽的声音才刚刚落下,跟在闫军身边的一群富家子弟,纷纷不满起来,他们是什么人,每一个人身后都有不俗的背景或者财力,在整个夏城一中,很少有人敢对他们这么说话。
闫军也露出饶有兴趣的表情,脚步一垮,站在了牧羽的正对面,刚准备开口,突然,当彻底看清那张面孔时,整个人猛地瞪大了眼睛,好像遇到了某种不可思议的事